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

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一、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
  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立案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
  (五)委托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受委托人系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六)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
  三、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什么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
  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有的委托书只笼统地写上“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些都是不严格的。对此,《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
  由此可见,在大部分民事案件中,都是由委托代理人完成,自己诉讼的案件很少,毕竟民事诉讼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很多,通过自身很难完成。按照规定,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等都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会选择律师作为代理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环境侵权诉讼时效计算规定是什么?
      环境侵权诉讼时效计算规定是什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我国的环境污染损害赔......


·法律规定房产他项权证由谁发?
      我们都知道购买一套房子如果要按揭的话,肯定就要向银行贷款,那么银行肯定会问房主要他项权证作为抵押的手续,那么房产他项权证由谁发?他项权证是由......


·就交通事故纠纷起诉要提交什么材料
      实践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不在少数,而此时争议点往往也就是在赔偿方面。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还是愿意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处理的。但这......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一、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一、不赡养老人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不赡养老人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


·典当管理办法司法解释有哪些?
      典当管理办法司法解释有哪些?有的人手头紧,急需钱款使用,如果留有商品,那么可以进行典当。寻找典当行要擦亮眼睛,不要遇上骗子,否则会导致钱货......


·正当防卫有关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不法侵害行为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人们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与安全,与分法分子有所语言以及肢体上的碰撞行为,在法律上称之为正当防卫,......


·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无论从法律还是道义上来讲,债务人都是有及时还债义务的,如果债权为了不还债而将自己的债权无偿或者是低价转让给第三人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那......


·贷款申请的原因及还款方式是什么?
      贷款申请的原因及还款方式是什么(一)贷款申请的原因贷款理由必须是合法合理的,一般理由为买车,购房,装修,进货均可。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


·按揭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不少夫妻会在结婚之后按揭购买一套房产,这样的房产通常就称为按揭房。那要是日后放贷尚未还清,而夫妻却离婚了的话,这个按揭房该如何来分配呢?针对......


·什么样条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样条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什么样条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