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

最新的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三条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第四条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第五条 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拟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
  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应当包括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不同用途土地供应面积、地段以及供地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公布后,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在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限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向用地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布计划接受申请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
  第九条 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照本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除外。
  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十条 对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城市规划和意向用地者申请的用地项目类型、规模等,制定协议出让土地方案。
  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应当包括拟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界址、用途、面积、年限、土地使用条件、规划设计条件、供地时间等。
  第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拟出让地块的情况,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对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决策合理确定协议出让底价。
  协议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
  协议出让底价确定后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第十二条 协议出让土地方案和底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意向用地者就土地出让价格等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一致且议定的出让价格不低于出让底价的,方可达成协议。
  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协议结果,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十四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协议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者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协议出让结果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或者协议出让结果的;
  (二)确定出让底价时未经集体决策的;
  (三)泄露出让底价的;
  (四)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五)减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违反前款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6月28日发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同时废止。
  我国虽疆域辽阔,但可用地资源有限,而且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未来人均可用土地面积还会继续缩小,所以要严格管理土地使用权,合理利用土地。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的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有的部分已经不符合现在的社会需求,所以才出台了最新的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使我国的土地物尽其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络金融诈骗2023的防范技巧有哪些?
      网络金融诈骗的防范技巧有哪些?我国自古以来就村咋爱诈骗案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人认为利用网络的虚拟性,更容易实施诈骗行为,故而近年来不......


·交通事故人伤协商后还能再反悔吗?
      交通事故人伤协商后还能再反悔吗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否则应当承担其不利后果。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系民事合同行为,对双......


·涉嫌赌博罪能保释吗?保释的适用条件的条件有哪些
      保释一词多用于西方的司法实践之中,目前我国也有类似保释的制度,它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取保候审。但对于具体的某罪是否能保释才存在不清楚的地方。下......


·国家规定加班超过多长时间双倍工资?
      国家规定加班超过多长时间双倍工资?国家规定加班超过平时的工作时间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


·一、查封个人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查封个人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到场的,......


·如果从业博彩客服判几年?
      博彩是带有赌博性质的一种通过投注彩票获得收入的行为,博彩在澳门地区发展良好甚至已经形成了博彩业。但是在我国除澳门以外的其他地区博彩和赌博都是......


·计件工资遇到节假日加班怎么给?
      计件工资遇到节假日加班怎么给?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


·对冷暴力怎么办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一、冷暴力的具体表现婚姻法冷暴力就是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通过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和情......


·盗窃未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未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退侦后一般多久宣判
      一、法院退侦后一般多久宣判?法院退侦后有可能会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宣判,因为退回补充侦查的最长时间是一个月,而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一、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票据丧失及追索权。应收票据是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