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效力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对此理论上有实体权利消灭说、抗辩权发生说和诉权消灭说。我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效力采取的是诉权消灭说。在我国,诉讼时效届满后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对其殆于行使的民事权利的胜诉权,同时对义务人产生抗辩权,义务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权利人对其提出的履行义务的请求权。
  2、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3、诉讼时效届满仅消灭权利人的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查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4、诉讼时效届满后,不仅对于主权利产生丧失胜诉权的效果,而且对附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也产生同样的效果。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指诉讼时效适用哪些权利。对此我国《民法通则》未作明文规定,但依学理解释,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及债权以外的财产权请求权。因为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在于消灭因权利人不行使权利而导致的法律关系的不稳定状态。因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因此,只有请求权性质的民事权利才适用诉讼时效,但也不是所有的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其他如所有权、人身权、形成权等权利均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般而言,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1)债权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中的财产返还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
  (1)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物权请求权;
  (2)停止侵害请求权、消除影响等债权请求权;
  (3)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请求权,例如抚养费、赡养费、离婚、解除收养关系等请求权;(4)基于财产共有关系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5)基于相邻关系发生的请求权;
  (6)基于储蓄存款、债券关系发生的请求权;
  (7)非财产性质的保护人身权的请求权。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随着我国对将《民法通则》修改为《民法总则》之后,在不久的将来,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期限就从之前的两年延长到了三年,虽然有了更多的时间,但也要提防出现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再起诉的情况。至于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但愿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诈骗罪六万元怎样争取判缓刑
      诈骗罪六万元怎样争取判缓刑?诈骗罪六万元一般是不能判缓刑的,因为诈骗6万元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中华人......


·一、有离婚判决书房管局房产变更手续是什么?
      一、有离婚判决书房管局房产变更手续是什么?(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


·欠钱没写欠条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写欠条不还怎么办?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金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


·合同纠纷诉讼要怎么举证
      在实践中,对于民事纠纷,若想要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决,那就要遵守它的时效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有多长呢?起诉要在诉讼时效的......


·从犯量刑的情节包括了哪些
      一般只有在共同犯罪当中才会实际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而其中当事人在共同犯罪的时候所起的作用不同,那此时的身份就不同,自然在量刑处罚上面也......


·相信大家都有被人误解甚至被传播不良言语的时候,但是如果是这种
      相信您都有被人误解甚至被传播不良言语的时候,但是如果是这种误解传播是不良的,是刻意制造的,很可能就是我们的一种诽谤。当我们被他人诽谤如何处理......


·刑事案件二审如何撤诉
      刑事案件二审如何撤诉一、刑事案件二审如何撤诉1、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法院会准许。2、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


·现在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现在买房子首付多少钱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


·民事诉讼申诉时间限制是多久
      民事诉讼申诉时间限制是多久一、民事诉讼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


·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怎样的
      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怎样的一、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怎样的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