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

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一、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是多少?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法律上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但最少得出1元,不需验资,只要自行申报即可。登记注册的时候,你填写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有一个“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项目,这个是随便填写的,可以是一万,也可以是10万,是自行申报的,工商部门不需要你证明你拥有那么多的资金。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有哪些?(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2)投资人身份证明;(3)企业住所证明;(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怎么样?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按法律人格理论,民事主体人格分为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独资企业本身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人格,其从事民事或商事活动是以独自企业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实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商事主体分类中,把上市主体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独资企业属于其中的商个人。四、个人独资企业包括哪些特点?(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类型,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目前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没有验资要求。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是没有的,理论上大于一元即可。当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困难,陷入破产危机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冻结企业所有人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处罚文书公告送达依据有哪几种
      行政处罚文书公告送达依据有哪几种行政处罚文书公告送达依据有哪几种(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


·一、常州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常州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3)失业保险单......


·可能有时候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
      可能有时候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会涉及到误工费赔偿这一项,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误工费的具体涵义及具体赔偿事宜,导致很多人在涉及赔偿环节的时候出......


·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
      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一、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要求对公司进行清算。注册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公证的),需要本人亲自......


·交通违章异地可以处理吗
      交通违章异地可以处理吗目前全国可以查询异地违章,但很多地方是无法处理异地违章的,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


·自愿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过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申请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明证,但有时候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让工伤员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那么自愿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过程应该是怎......


·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即使是集体土地,公民也只可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在出于某种利益的需要时是可......


·当事人己被批捕的人能第二次报捕吗
      当事人己被批捕的人能第二次报捕吗可以。强制措施可以交叉使用,只有同时不采取两种强制措施即可。如先逮捕,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然后又逮捕......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是不是随时可以走?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是不是随时可以走?可以随时辞职但不可以随时的走。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
      离职前加班可以双倍工资吗?离职前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可以享受加班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


·非法经营烟草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包括电信业务、烟草等等特殊商品的经营中,首先要求经营者要先取得相关的经营资格才行,不然的话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