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合同证明书怎么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是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使用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之一,且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禁止用人单位私自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需要双方当事人就解除的相关事项合意达成一致合同才发生解除的效力。但解除合同证明书怎么写?劳动者怎样才能确定该证明书是符合规范,且不会影响到自己以后寻找工作呢?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
  1、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因此,用人单位给已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系法定义务。
  4、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原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以上项目,必须记载。
  但是笔者认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注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比如: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因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等。注明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比如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
  另外,对文书的具体格式并无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为了免于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建立在双方就解除的各项合意达成一致的前提下,但是,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内容解雇劳动者,这是劳动合同解除的例外情形。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解除合同证明书怎么写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衡东县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衡东县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我国是一个农业进出口发展大国,为了支持和维护我国的农业发展,国家在农业政策上历来一直是进行保护的。经过锐意改......


·犯罪人员骗取贷款罪会判多长时间?
      骗取贷款罪会判多长时间?骗取贷款罪的判罚时间,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


·民间借贷利息多少才合法
      民间借贷利息多少才合法民间借贷法律认可最高利息是年利率24%。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一、与精神病人离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与精神病人离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离婚,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离婚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期,......


·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一、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1、当事人,以下5类人员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1)被害人,被害人即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可以存在第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其实质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有第三人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不......


·在路上飙车是什么罪
      在路上飙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


·开设赌场罪怎样就是严重的
      不管是哪一种犯罪,法官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必须要以实际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为依据,做到罪刑相适应。而在开设赌场罪当中,包括了一般......


·有限合伙人权利都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权利都有哪些1.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


·轻伤只起诉民事诉讼吗?
      轻伤只起诉民事诉讼吗?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


·民事诉讼二审时间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二审时间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出现民事纠纷都会去法院进行起诉的,之后在案件的跟进过程中如果一审结果当事双方都不满意就会进行二审,那么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