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村里贫困证明怎么写

村里贫困证明怎么写一、村里贫困证明怎么写贫困证明范文一:兹有我镇(县)___________(具体地址)村民(居民)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子(女)___________被___________大学录龋该生家庭___________(家庭成员状况),主要从事___________(主要收入来源),家中经济收入___________(家庭收入状况),经济状况___________(是否困难),家庭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该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请有关银行和学校给予该生助学资助,扶助该生完成学业。特此证明!___________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单位公章:____年____月____日贫困证明范文二:本人,家有三个人,爷爷、父亲和我,母亲与父亲已离婚,(可以的话也写下母亲是否给予固定生活或者教育费用),爷爷身体不好需要长期吃药才能保持身体健康,父亲是个油漆工工资很低,只能简单的维持家庭的生活,家庭负担全都靠父亲微薄的收入,我的学费对于我的家庭更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请学校给予支持。此致敬礼二、贫困证明的相关要求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村里贫困证明怎么写?农村贫困证明书写一定要规范,需要正式的纸张以及钢笔、中性笔,二圆珠笔和铅笔是无效的。我们知道,农村贫困证明最主要的部分便是家庭贫困的原因了,一定要写得清楚详尽并简明扼要。一定要盖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章。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怎么办?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怎么办?企业一般都是在经营不善的时候,资金周转不过来的时候,面临破产,到了这种尴尬的境地,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算结果......


·老板无故辞退员工是否合法的?
      老板无故辞退员工是否合法的?一、老板无故辞退员工是否合法的?无故的辞退员工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1、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


·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定罪?
      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定罪?买卖,既是双方按照约定,一方交出物品,一方支付金钱的行为。在许多公司,进行物品采购时,为了结算方便,都是按照月或者季度......


·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抱养孤儿要满足什么条件
      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抱养孤儿要满足什么条件一、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


·签了买卖合同卖家毁约应该怎样办理
      签了买卖合同卖家毁约应该怎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非婚生子女怎么审理
      非婚生子女怎么审理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


·政府部门强拆有法律依据吗?
      政府部门强拆有法律依据吗?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


·山东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
      山东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一、山东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