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一、借条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又称为“借据”, “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
  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二、没有借条可以怎样要回借款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一张完整有效的借条在债务纠纷案件中是最为重要的证据,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仅凭一张借条就打赢债务纠纷官司的案例,这就需要债权人在借钱给他人时重视对借条的书写,防止对方在借条上做文章。在发生债务纠纷后,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债权人可以收集好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汇款凭证等的,以保证能够打赢债务纠纷官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因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因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现在每个城市都会进行老旧改造等,都会有占用到民众财产的情况。那么对于造成这种情况的时候该如何解决呢?安置房便是其中一项比......


·合法夫妻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
      承兑在汇票这一方面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制度,当事人在向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银行会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随着最近几年来承兑汇票贴现的热门发展,关于......


·对人身意外保险而言
      对人身意外保险而言,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承:(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


·请问诉讼离婚一次判离婚吗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前,很多迫不及待想要离婚的人事都会存有忧虑,那就是诉讼离婚一次判离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来解决这个问题,补充您在相关方面的法律......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吗
      两性之间如果建立的是同居关系的话,这样一是不稳定,再一个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在感情不再的时候,就会萌生解除同居关系的念头,那此时一方可以起......


·病假工资怎么算?
      工作生活中,生病在所难免,可能就需要请假修养治疗,那么,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以江苏为例: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对于事实重婚会被判刑吗?
      对于事实重婚会被判刑吗?一、对于事实重婚会被判刑吗?事实上重婚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


·孙子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规定是什么?
      孙子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规定是什么?孙子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规定是在存在遗嘱和代位继承的情况之下,可以发生继承,孙子可否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首......


·中国民法总则解释的要点有哪些
      中国民法总则解释的要点有哪些?为了人民群众更好的生活,保障好公民的权益,国家在不断的完善各种法律条文,并且在已颁布的法律基础上增加新的内容......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发明专利是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一个,因为发明专利的作用是最大的。但是取得发明专利保护权必须向国家机构申请且缴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