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

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一些大型公司在筹集资金的时候,往往会发行一些公司债券,当债券到期后,支付给投资者本金和利息。现在大部分公司债券都是有期限的,短则半年,长则三五年乃至十年以上。公司会综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债券的约定期限,那么公司债券约定期限如何确定?下面我们给您简单描述下相关知识。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如何确定?
  公司债券是要偿还本金的,因此它有个多长时间后还本的问题,以公司债券发行日起到还本日止这段时间,叫做公司债券期限。现在一般是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公司债券称为短期公司债券,期限有一年以上、5年以内的称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大于5年的,称为长期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期限要根据发债公司使用资金的周转期,市场利率的趋势,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因素决定。首先要考虑自己使用资金的周转期,因为不同期限的债券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的特定的资金需求。如果一个公司为某个生产项目发行债券筹资,很少能够做到在该项目投产盈利之前偿还本金,因此,公司债券的期限一般要与资金的周转期相适应。其次要考虑未来市场利率的发展趋势,如果预测市场今后要下降,发债公司就应尽量缩短债券的期限,以发行短期债券为宜。反之,如果预测市场利率今后要上升,发债公司就要尽量发行长期债券,这样既可以避免利率风险,又可以减少市场利率上升所引起的筹资成本上升。再次,要考虑流通市场的发达程度,如果转让市场发达,投资人就敢于购买长期债券,因为债券可以随时变现,如果转让市场不发达,投资者存在着后顾之优,长期债券就难以销售。另外,投资人的意向、心理状况以及市场上其他公司债券的期限构成,也是发债公司确定债券期限的重要因素。
  二、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受到什么因素影响?
  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是指公司债券从发债公司手中转移到初始投资人手中的价格。发行公司债券时,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未必要同公司债券的票面额相等,如果按照票面金额发行,为平价发行,如果高于票面金额发行,为溢价发行,如低于票面金额发行,则为折价发行,在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已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发行价格来调整债券的收益率,使其与市场利率一致。一般来说,市场利率水平有较大幅度浮动时,可调整债券的票面利率,也可微调发行价格与之相适应。无论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如何,偿还时均按票面额偿还,发行价格如果高于偿还额,其差额称为偿还差损。发行价格如果低于偿还额,其差额则称为偿还差益。公司债券的价格跟它的票面利率成正比,票面利率越高,它的售价也就越高,跟资金市场的利率成反比,当资金市场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下跌。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价格主要受市场利率的影响。由此可见,影响公司债券约定期限的因素很多,包括市场利率水平、公司资金周转情况和投资者意向等。如果公司预感到未来利率水平会降低,那么则会发行短期债券,这样可以节约一定的利息成本。如果公司资金周转速度慢,那么则可能会考虑发行长期债券,来保障资金链的完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有哪些?财产上损害赔偿范围有三类,如约定赔偿范围,优先适用当事人赔偿损失的约定;一般法定赔偿范围,是在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


·根据相关规定违法诈骗会拘留多久?
      根据相关规定违法诈骗会拘留多久?一、根据相关规定违法诈骗会拘留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农村非法集资有哪些渠道
      尽管说现在我国政府正在努力的加大城市和农村建设的一体化,但是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目前我国农村的法律是从整体层面上来看是比较薄弱的。犯......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办案人员侦办刑事案件中要遵守的基本法律,其涉及的内容十分全面。为此,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了有关规定,对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


·交通事故中监护人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监护人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高空抛物”谁来负责,《民法典》明确物业负有安全保障责任
      物业对“高空抛物”的安全保障责任规定有哪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对他人造成损害,如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


·追讨工程垫资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1、承包人与发包人对于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利息事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可以立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可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根据政策规定,房屋转租的,必须要征得出租......


·走私干果2.5亿罪怎样判刑
      走私干果2.5亿按照走私一般物品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走私干果2.5亿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


·会被终身禁驾的情况有哪些
      会被终身禁驾的情况有哪些一、如何认定终身禁驾“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刑法对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定罪标准?
      刑法对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定罪标准?持有和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