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二手房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众所周知,房屋交易除了新房交易还有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家过多的关注点都在房产证上,而对土地使用证有或多或少的忽视。其实,土地使用证也同样重要,它和房产证一起构成了完整的产权拥有。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关于二手房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却不属于自己,有些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全证和房房屋产权证不齐则不能上市交易。
  
  据了解,目前在很多地区,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并不影响上市交易。然而,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二手房办土地使用证流程
  
  1、签订土地合同
  
  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
  
  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
  
  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
  
  带着上述材料: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
  
  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
  
  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情形国土部门将会拒办土地证,购房者在买房时也要多加详勘。
  
  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
  
  二、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
  
  三、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
  
  四、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综上所述,二手房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并不复杂。交易达成后就可以按照国家的法定流程进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证明该土地使用权的重要凭证。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切不可忽视了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林权证可以过户吗,需要哪些材料?
      一、林权证可以过户吗,需要哪些材料?林权证可以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林权......


·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有什么不同
      独资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有什么不同我国对公司、企业的分类是比较复杂的,其中最常见的自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了,然而除此之外还会存在各种......


·婚后购买未还清贷款的房屋,能否要求分割?
      一方于婚前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两居室楼房供双方婚后共同居住,至今贷款尚未还清。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此套住房归我所有,对方亦表示同意,但要求从3年......


·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需要几个人签字?
      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需要几个人签字?房屋的买卖协议中所涉及的房屋如果是多人共有,则必须所有共有人签字才能生效。如果共有人无法签字(如在外地或......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华宁县城规划区(2010年至2015年县城近......


·按揭房加名后离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揭房加名后离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房加名后离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


·在我国车祸索赔误工家属可以申请吗?
      一、在我国车祸索赔误工家属可以申请吗?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补偿金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此时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劳动者做出一定的补偿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单位解除劳......


·机动车上临时车牌上高速吗
      机动车上临时车牌上高速吗可以。但需要驾驶员了解所张贴临时车牌允许行驶的区域。行政辖区内临牌只能在发放临牌所在城市的区域内使用,如果是跨行政辖......


·民间借贷中有指示交付吗?
      民间借贷中有指示交付吗?民间借贷指示交付的规定有民间借贷应当约定支付利息,但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限,且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其利息不得超过......


·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以酬劳的形式聘用工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承揽关系是指通过自己的生产完成一定数量的工作,与定作人形成的法律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