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进行代位权抗辩?

如何进行代位权抗辩? 一、代位权概念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的权利
   (一)抗辩权
  我国《合同法》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既然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那么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就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该条文中的“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实际上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次债务人还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而且债务人没有行使自己的抗辩权,次债务人仍有权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同样是不公平的。
   (二)抵销权
  抵销权是一种广义上的抗辩权(抵销抗辩)。在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作为拒绝对债权人清偿的理由,因为,抵销了,债消灭了,代位权就被消灭。问题的关键,是次债务人作为被告,其抵销权是向债务人行使,还是向原告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作为原告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是以自己的名义,但直接行使的是债务人的债权,因此,次债务人行使抵销抗辩是针对债权人,而消灭的是债务人相应的债权。当然,这种抵销,要被债务人知晓。
  因此,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次债务人依然可以以对抗债务人的理由对抗债权人,即代位权抗辩。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行使的抗辩权,极有可能影响到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同时,次债务人还可以将其对债权人的债权与其对债务人的债务抵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强奸罪的有效报案时间是多长时间?
      强奸罪的有效报案时间是多长时间?一、强奸罪的有效报案时间是多长时间?法律中对于受害人的报案有效时间没有具体的限定,法理上只要在法定的追诉期......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并不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的损害赔偿,如果是根据侵害人所得的利益记性计算一般情况下是用......


·公证遗嘱能不能变更和撤销?
      公证遗嘱能不能变更和撤销?一、公证遗嘱能不能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能变更也能撤销,并且撤回或者是变更的方式,在新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


·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劳动人民最光荣”,的确如此,我们通过劳动即可以满足生活需求、实现人生价值,又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促进国家生产和发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订......


·户口被前夫注销了怎么办
      恢复户口。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网上注销轨迹信息、派出所写出注销户口情况说明(因派出所工作原因被错误注销户口的),及相关证......


·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
      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


·诈骗罪最新司法解释
      诈骗是利用他人不知情获得财物的行为,现在社会上各种诈骗行为愈演愈烈,各种诈骗方式层出不穷。对诈骗罪,我国是有着详细的法律规定的,现在将在下面......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检察院批捕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检察院批捕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向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


·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的法律规定是以贩卖儿童和妇女为目的将儿童或者是妇女骗离原来生活场所,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股东表决权比例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股东表决权比例的确定方法是什么一、股东表决权比例的确定方法《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


·集资房属于我国过去一段时期的房产,当时为了解决单位职工的住房
      集资房属于我国过去一段时期的房产,当时为了解决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由政府、单位、职工三方共同出资修建了这样的房屋。而日后,职工可能购买了其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