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费用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有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扣职工工资的,这主要是指单位因为职工迟到等原因而扣工资的情况。另一方,也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一定的费用。那究竟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费用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费用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
  
  1、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2、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还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1、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对于这一条的规定应该注意,员工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是由单位单方面说了算了,如果单位认为造成损失,而员工认为没有造成损失的话,单位扣除工人的工资是会存在问题的。因为很多单位可能片面的,扩大化的,甚至是错误的将某些损失转嫁到工人的头上,这就不合理了。那么在出现这样的争议时,到底由谁说了算了,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见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到底是谁造成损失的事实认定上还是应该通过仲裁、诉讼的司法程序来认定。当然了,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人就谁造成了损失达成一致的话,那当然可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了。
  
  2、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对于这条的规定也应该注意一下:单位的规章制度应该是依法制订的,“依法”又包含两点,第一是内容依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第二,程序必须依法,即必须是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的,进行了公示,您都知道该规章的存在。
  
  用人单位一次扣除赔偿经济损失的费用和违纪经济处罚的费用不得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
  
  二、单位扣减工资的情形
  
  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从上文的讲解中了解到,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费用主要包括个税和社保费用,同时要是职工的行为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话,对这部分损失的赔偿,也是可以直接总工资里面扣除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遗嘱所有财产需要公证吗?
      一、遗嘱所有财产需要公证吗?并不需要公证,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有哪些
      刑法是我国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它的地位也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在进行审判案件的时候,要按照刑法所规定的原则进行审判。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在我国人们对住宅是特别重视的,住宅不仅是我们居住、生活的地方,而且往往代表着家的所在。当我们外......


·旅游合同的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
      旅游合同的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我们在报团旅游过程中,有时候难免会遇到旅行社违约的事件发生,那么什么违约行为属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呢,面对违约事......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打条子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打条子一、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打条子?一)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类型:1、双方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在建筑工地上施工,为了保障施工双方的权利,建筑公司会与施工方签订一个合同,但是在合同中有很多条文是需要有法律......


·医疗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下面分别加以介绍.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


·抵押房子他项权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我们一直所说的房屋他项权证是指,除了房屋的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之外的其他人或团体有该房产的相关权利。那么,当我们办理房产的相关贷款时,房屋的他项......


·第三者被甩能提起重婚自诉吗
      第三者被甩能提起重婚自诉吗?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重婚罪的自诉人范围包括: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取保候审一年后案子没有结怎么办
      可以要求解除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