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订合同时有什么风险

签订合同时有什么风险
  
  我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不可避免的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保护,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证交易可以顺利的进行。但签订合同总是会产生一些风险,那到底签订合同时有什么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主体的风险
  
  1、主体资质瑕疵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超过有效期、未经年检等;
  
  (2)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特殊产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3)存在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4)超过特许经营或限制经营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带来签约风险。
  
  2、超越经营范围
  
  (1)合同标的不在对方经营范围之内。
  
  (2)不具备相应的有效资格、特许经营许可证等。
  
  3、代理行为存在瑕疵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
  
  (2)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真实,存在代签行为;
  
  (3)无授权委托书(如:未取得授权的分公司及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
  
  (4)委托代理人持有的授权书不真实、不具备代理权限、超过有效期等;
  
  (5)对额度巨大的合同或者其他事项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未取得相应的决议文件。
  
  4、履约能力不足
  
  (1)注册资本低于合同标的额;
  
  (2)实际生产能力明显不能满足合同要求;
  
  (3)资产负债率高;
  
  (4)曾有违约行为,商业信誉不高。
  
  (二)合同签订过程的风险
  
  1、合同效力
  
  (1)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包含免除本方主要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
  
  (3)合同存在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如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条款。
  
  2、合同形式
  
  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
  
  3、合同内容
  
  语言表述不规范,文字、标点错误,上下文内容不一致。
  
  4、合同签章
  
  (1)合同约定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仅签字或仅盖章,存在生效瑕疵;
  
  (2)加盖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之外的其他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部门章;
  
  (3)在空白合同中加盖合同专用章;
  
  (4)合同印章是伪造或者变造的。
  
  5、合同变更
  
  在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时,未签署补充协议,在合同文本中手写修改,却未加盖双方印章。
  
  (三)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
  
  1、合同标的
  
  标的物名称、品种、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等约定不明确或未进行约定。
  
  2、数量和质量
  
  (1)未约定标的物数量或约定不明;
  
  (2)未约定计量单位或约定不明;
  
  (3)未约定质量标准条款或约定不明;
  
  (4)未约定质保期或质保期起算时间约定不明;
  
  (5)未明确约定提出质量异议期限和方式。
  
  3、验收条款
  
  无质量验收条款或约定不明。
  
  4、价款
  
  (1)数字或货币单位出现错误,大小写不一致;
  
  (2)上下文对价款的约定不一致;
  
  (3)未约定使用的币种(特别是涉外合同);
  
  (4)支付方式不合理:作为买方时,支付的预付款比例过高,发货前付清全款、未留存质保金等。
  
  5、履行条款
  
  (1)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不具体;
  
  (2)履行地点表述模糊,不能明确具体的履行地;
  
  (3)履行方式约定不明。
  
  6、权利义务条款
  
  合同权利义务条款不对等,过于偏重一方的责任;未对明显限制对方权利的条款进行特别标注。
  
  7、包装条款
  
  未约定包装条款及费用承担。
  
  8、风险承担
  
  未约定风险承担的转移时间及承担范围。
  
  9、违约责任条款
  
  (1)未根据主要合同义务来确定违约责任,仅做出概括性表述,缺乏可操作性;
  
  (2)部分义务缺乏对应的违约责任;
  
  (3)违约金约定过高;
  
  (4)未设定解除合同的权利。
  
  10、解决争议方法
  
  未明确约定或约定无效,如管辖法院的选择或仲裁机构的确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11、合同生效条款
  
  缺乏合同生效条款或合同生效条款约定不明。
  
  12、合同文件的解释
  
  (1)存在两种语言文字时未约定优先顺序;
  
  (2)存在多个补充协议或附件时未约定解释顺序。
  
  这些都是需要合同当事人重点注意的,毕竟与自身的利益相关,稍有不慎就会导致自己利益受损,严重的甚至还会让签订的合同被迫终止,那么当初签订合同的目的肯定也就无法达到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官司该怎样请律师,打官司有什么风险
      打官司该怎样请律师,打官司有什么风险我国没有一部法律中规定当事人打官司的时候必须要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因此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是否委托律师,可以由......


·财产的原始取得方式都有哪些
      财产的原始取得方式都有哪些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


·隐私权与知情权有何冲突 隐私权与知情权是我们每个公民享有的
      隐私权与知情权有何冲突隐私权与知情权是我们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格权利,在某些情况下,隐私权和知情权却是有冲突的,这一点尤其表现在明星的隐私......


·不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有哪些?
      不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有哪些?一、不属于著作权所保护的是有哪些?(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


·《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代书遗嘱法条规定具体有哪些?
      代书遗嘱法条规定具体有哪些一,代书遗嘱法条规定具体有哪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


·行政拘留5年内不再犯法记录就可以消除了吗
      行政拘留5年内不再犯法记录就可以消除了吗?行政拘留记录与案底,是不能消除的。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长期保存的档案,最短时间保存时间为六十年。但行......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条例有哪些?
      一般来说,咱们找到工作时,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做也是为了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约束,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咱们劳动者的权利,......


·未交抚养费被移交法院有什么处罚?
      未交抚养费被移交法院有什么处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都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要求企业在改制前,必须完成债务的清偿。但是有......


·不区分主从犯判刑一样吗
      不区分主从犯判刑在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判刑有可能是一样的。如果在共同犯罪中,所有参加人的作用基本相当的,也可以不分主、从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