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成年人可以签劳动合同么?

在古时候,雇佣人是不会与找工作的老百姓签订什么劳动合同的,同时,他们还十分的喜欢雇佣童工,即未成年人,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少发工钱。那么,在现代化的今天,未成年人可以签劳动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人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达到法定年龄;
  2、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用人单位违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使用童工行为,这种行为属于非法用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相应的工作保险待遇。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冒用他人名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无效,但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二、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若是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那此时是允许签订劳动合同。不过要是属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则此时是没有权利签订劳动合同的。而要是单位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则也会构成雇佣童工的行为,此时需要对单位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物业高空坠物处理流程的依据是什么?
      实际上有很多东西如果不通过严厉的法律制度来进行统一的规范,仅仅依靠人们的自律程度根本就起不到很好的效果。比如说物业公司在高空坠物事故当中所担......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而制订的法律。夫妻如果选择离婚,在财产的分配方面也要遵循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往往会因为房子......


·现如今大部分公民在购房的时候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
      现如今大部分公民在购房的时候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此时也就是向银行贷款出来支付给开发商,然后自己每个月按照约定的数额来偿还银行的贷......


·合同到期后强制履行是有还有法律效力?
      合同分为很多种有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转让合同和借贷合同等等,但是只要涉及到合同就都有期限,由于无限期合同不利于管理,所以现在我国现......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


·劳动合同终止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员工和用人单位最容易在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产生纠纷,比如说有的时候员工会遇到公司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不给结算工资。或者说用......


·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处罚1、行政处罚:首先肯定是违反了有关的《行政法》的规定。所以通常而言来说,在《行政法》中会按无证驾驶处罚,当事人会被......


·哪些属于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
      在普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可能就是挪用资金罪了,这与挪用公款罪不同,后者虽然也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这里的主体要......


·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


·故意伤害造成一人轻伤一人重伤的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造成一人轻伤一人重伤的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


·中止劳动合同证据有哪些范围
      中止劳动合同证据有哪些范围1.用人单位中止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