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信用证呢?

什么是信用证呢? 一、什么是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二、信用证的内容包括哪些?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
   三、信用证方式有哪些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很多人应该对什么是信用证有了基本的理解。简单来说,信用证就是买方向银行申请的,由银行出具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通过开立信用证,买方就不必担心付款了拿不到货,而作为卖方,也可以放心的按照合同发货了。目前,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应用的最多,已经是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上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
      网上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


·为啥借钱要写两个借条?
      为啥借钱要写两个借条?法律上并未规定借钱写两个借条,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出具一份借条,由借款方保存也是可以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门头挂汽车商标侵权吗
      算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


·高空堕物坠物伤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随着城镇地区的范围逐渐扩大,在各处几乎都可以看到高楼,不少业主都没有遵守高空防范合同的规定,故而在现实生活中,高空坠物事件是时有发生的,根据......


·苏州市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苏州市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一、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否受理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否受理发生劳动争议,一方想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多半都会要求提供劳动合同,这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必备材料之一。那么,在法律上,......


·山东私募基金注册资金多少?
      山东私募基金注册资金多少?一、山东私募基金注册资金是多少?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持续经营2个以上会计年度;最近一次分类评级Ⅱ级以上;上年度净资......


·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一、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个人进行非法集资会坐牢吗?
      集资是一种增加公司资本的好方法,合法集资,依法管理和监督所募集的资金是有利于公司运营的。但是由于自身的不完善性,集资被非法分子利用成为了一种......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一、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


·高空坠物如何判罚的?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如果路上发生高空坠物的意外,都会要求对方赔偿应有的损失,那如果在国外都,发生类似的事情,会不会找当事人去赔偿自己的损失呢?会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