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一、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
   二、未约定利息能要求还息吗?
  我国《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据此,民间借贷关系,事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由借据等在卷为凭,足以认定。被告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返还借款。但因双方未明确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原告亦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该约定。故借款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原告关于利息请求不宜支持。
  综上,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在正常期限还款的,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参照合同法第211条);逾期还款的,在还款期限内的利息无需计算,但需要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利率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个人借款中没约定利息的话,不管是当事人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约定的,此时都是视为无偿借贷。也就是说出借人原则上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约定的话,那么还是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样计算道路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怎样计算道路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


·专利审查审查内容主要?
      专利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哪些一、专利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哪些(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


·中国刑法最高判多少年?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经过审理,会对犯罪分子进行审判,犯罪分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有期徒刑的期限各......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么?骗取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


·一、结婚十二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十二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


·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
      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工程合同逾期付款后如何快速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要看合同中关于逾期付款是如何约束的,如果工程合同中没有约束......


·(易货)外贸合同书(五)
      年  月  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一九__年__月__日双......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的重要方面,如果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就会严重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甚至给使用者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


·高温补助管理办法山西版的内容是什么?
      每年到了夏天,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职工,都可以拿到一笔高温补贴。这个早在几年前,我国就出台明确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当然,各省都在高温补贴方面有当......


·夫妻异地怎么办
      夫妻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


·故意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
      故意伤害赔偿大概多少万?需要赔偿多少这是要看受害方的实际情况;需要根据赔偿的项目来进行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