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抵押是大宗交易,我们必须谨慎,因为这个事情搞不好会让自己损失很大一笔财产,所以不管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是多少,我们都应该去登记。这样不仅给自己留个后路,也让别人放心。那对于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可以去相关机关问清楚,或者看下文的阐述。
   一、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私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二)公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5、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原件
  6、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7、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二、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地方规定不同,下面以山东为例说明
  1、住宅房屋房产抵押手续费按定额收取,抵押金额50万元以下的,每套(宗)150元,50万元以上的每套(宗)300元。
  2、其他房屋房产抵押手续费在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降低50% 收取。即抵押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2000(含)万元以下部分 0.7;2000-5000(含)万元部分 0.175;5000-10000(含)万元部分 0.105;10000万元以上部分 0.035;房产抵押登记手续费由抵押人承担。
  以上就是房产抵押的相关问题,相信您也明白了不少,但是毕竟房子产权的交易比较重要,所以国家这两年也是严格规定了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目的就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稳定市场,那我们也顺应社会,积极办理房产登记。不懂的可以随时问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每一项工程的建设保障质量都是关键,虽然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人员比较多、需要的材料比价复杂等等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容......


·经侦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经侦办案流程是怎样的?经侦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受理(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


·对未成年人不予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对未成年人不予批捕的情况有哪些?(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


·一、醉驾案底撤销需要几年的时间?
      一、醉驾案底撤销需要几年的时间?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


·管辖权异议败诉后按期开庭吗
      管辖权异议败诉后按期开庭吗一、败诉的定义败诉是民事纠纷经裁判者审理并作出判断的一种状态。在这里,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败诉是由第三方裁判者作出......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


·个人所得税退税从什么时间开始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从什么时间开始的?个人所得税办理退税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份,即每年的3月份是办理上年度的个税退税。具体办理退税的时间范围为每年......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情况都?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情况都有哪些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
      一,商业合同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吗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一)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


·店铺签订合同流程是什么
      店铺签订合同流程是什么当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互相协商,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一定手续,使合同文本具备了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当然在签订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