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近几年,拆迁一直是城乡结合老百姓所热议的话题,也是政府部门所重视的工作之一。那今天由就以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为例,和您具体分析一下那些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同时让您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
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
《关于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
一、拆迁补偿最低标准(不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奖励):
清河、清浦区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6万元;经济开发区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为4.5万元。
二、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
1、搬迁补助费:每户补助350元,需要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7元。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250元的按250元补助。选择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6个月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淮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对于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小于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应以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并统一以产权调换房屋的实际过渡时间计算。
(二)非住宅房屋:
1、搬迁补助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淮安市市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标准
房屋用途 计量单位 补助标准(元) 备 注
商业营业用房 平方米 10 餐饮业按铺面营业面积的70%计算搬迁补助费。
生产用房 平方米 20 房屋内有重型机械设备或精密仪器搬迁的,补贴标准上浮20%。
办公用房 平方米 6 含教学、医疗用房、办公设施的搬迁。
仓储用房 平方米 12 搬迁时实际物资堆储容量不足100%,搬迁补助费总额按与实际物资堆储容量同比例计算。
2、非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8元的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奖励标准:
奖励按房屋的合法面积进行奖励,标准为100元/平方米,不足5000元补足5000元;奖金期一般为10~30天,具体天数由市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项目大小和拆迁户数多少确定,并在拆迁通告中予以明确。
四、停产、停业补助费标准: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对营业用房,应以营业用房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指房屋的评估单价×合法建筑面积,下同)为基数,根据实际营业状况给予不超过3%的补偿;对非营业用房,以非营业用房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为基数,给予不超过1%的补偿。
五、被拆迁合法建筑的装修、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标准:见附表一。
六、花草、苗木、树木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二。
七、拆迁管理费、拆迁实施劳务费、评估费收取:
(一)拆迁管理费,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标准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拆迁实施劳务费的收取,按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三)房屋拆迁评估费按市物价局《关于淮安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关于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及《关于调整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淮安市物价局 淮安市建设局 淮安市房产管理局
本标准仅供参考
以上是淮安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我们从上文中也可以详细的了解到拆迁的补偿分为住宅房屋以及非住宅房屋的赔偿标准,当然了相关部门和政府也有奖励政策,如果有条件的朋友也可以向政策靠拢,毕竟是我们身边的切身利益。当然,更专业,更详细,更可靠的法律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员工在试用期开除有赔偿吗
试用期开除有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辞退......
·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借名协议的效力认定
政策性保障住房是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购买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存在严格的审查和公示程序,且对房屋转让条件亦......
·买房中的纠纷其实也是蛮多的
买房中的纠纷其实也是蛮多的,而这些其实对当事人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对购房者来讲,有很大可能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所以,在出现了买房方面的纠纷时......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一、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抢注的商标没有价值可论,如果非法抢注将会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
·重伤二级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重伤二级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重伤二级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可以做认可遗嘱复印件公证吗?
可以做认可遗嘱复印件公证吗?《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
·在我国客户欠货款如何起诉
生活当中,凡事都只能是通过人为操作尽量的将一些可能会潜在的风险降低到最小,但如此,也并不能绝对的避免各方人员都不想看到的一种局面。比如银行的......
·2023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确实有些犯罪分子他们因为自身身体状况的原因是不能够被在监狱当中执行有期徒刑的,法律上也是从基本的人伦角度上出发所以才专门制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
·小孩打架法律怎么处理
如果已经年满16周岁,由孩子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8周岁且没有独立生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打架造成重伤,年满14周岁也要承担刑事......
·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离婚后就什么的得不到吗?
如今有很多夫妻在婚后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严重的甚至还有导致夫妻离婚的。因此,有的新婚夫妻吸取教训,在婚后不久就会选择对财产做出约定,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