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申请拆迁许可信息公开

如何申请拆迁许可信息公开 一、可公开的拆迁许可信息内容
  1、征收拆迁依法需要相关部门组卷报批。
  2、涉及到法律规定的组卷文件,批准文件,立项审批文件,规划许可文件,环保审批文件。均可以申请公开。
   二、申请信息公开的作用
  面对拆迁方应当尽可能多的去收集征地拆迁过程中其不合法和不规范之处。首先可以向市规划局或是您所在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书面公开信息。按照法律规定,这个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果这些部门不予回复或是说找的部门不对,针对这个不予回复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向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这样,可以达成被拆迁户的要求的同时,也会对当地的政府造成压力。
   三、可申请政府拆迁信息公开的具体部门和具体内容
  1、向发改委申请公开的拆迁信息:
  (1)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项目批文有效期间
  (4)项目业主信息备案及变更信息备案
  (5)项目招投标信息备案
  2、向规划局申请公开的拆迁信息:
  (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控制性详细规划》
  (6)《修建性详细规划》临时建设规划许可信息
  (7)规划调整信息
  3、向国土局申请的拆迁信息:
  (1)建设项目土地预审信息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成交确认书》
  (4)国有土地出让金足额缴纳凭证
  (5)《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征地公告()不得以拟征公告忽悠)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4、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公开的拆迁信息:
  (1)该地块或项目的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请勿用预公告来忽悠申请)人)。
  (2)该地块或项目招标事项的政府信息。
  5、向建设局申请公开的拆迁信息:
  该地块或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招投标书、评估报告等政府信息。
  6、向财政局申请公开的拆迁信息:
  该地块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
  由的详细讲述我们知道,当我们遇到拆迁问题时,可参考上述的流程以及其中提到的文件来和申请拆迁许可信息公开的信息相对比,来判断我们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获得我们应有的补偿。如自己无法判断或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联系来咨询相关事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入室盗窃能取保候审吗?
      一、入室盗窃能取保候审吗?入室盗窃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造成了恶劣影响的除外。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


·法院收件告知书下一步需要怎么处理?
      法院冻结银行卡下一步要分情况处理。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如果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


·女性休产假会被辞退吗?
      女性休产假会被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


·一、经济补偿金是算应发工资吗?
      一、经济补偿金是算应发工资吗?经济补偿金是算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


·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
      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要过户吗,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应当出具与原来土地使用证人的身份关系,旧土地使用证,以及......


·车辆年审需要什么资料?
      车辆年审需要什么资料1、《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表》;2、《机动车年检前技术保养维修出厂检验单》;3、单位加意见(公车),身份证或户口簿(私车);4、协会会员......


·合同到期了是否可以转让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其中的一方可能会提出续签或转让的要求。合同续签一般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便可实行。那么合同到期了是否可......


·什么是处分抵押房产
      处分抵押房产就是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用房产作为抵押,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得到经济上的帮助。那么处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顺序......


·法律规定证据不足未批捕还公诉吗?
      一、法律规定证据不足未批捕还公诉吗?对于法院不批捕后还是会进行公诉。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