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怎样调解 如何调解交通事故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有的是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而有的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实践中还有其他的处理方法,那就是进行调解。至于这个交通事故怎样调解,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进行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怎样调解?
   (一)双方共同请求交通管理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二)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三)调解时间、地点的确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二、什么情况下调解书生效后可以反悔
   (一)存在法律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消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反悔要求撤消或变更原协议
  我们知道,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其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完整的一份合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消和可变更的合同。因此,交警部门的协议书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变更或撤消的,即可以反悔的。但反悔一方其诉讼之案由应为撤消和变更协议而不是本案当事人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
   (二)调解协议确实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以及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中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该合同是在一方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实施的。也就是说一方利益的受损,是由另一方的故意行为,即利用对方没经验或利用自己的优势造成的。如果一方利益受损,但并不是由对方故意为上述行为而造成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上
   (三)对调解书反悔后的处理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般应当认定原协议的合法效力。但如果原协议在签订的时候,确实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以及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法院在审查时,如果认为确实存在上述情形,当事人又以撤消或变更协议为案由的,应予支持;如果当事人是以人身损害赔偿等为案由起诉的,则不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予驳回或要求其以撤消或变更合同为案由。
  经过上文的分析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交通事故怎样调解的吧。通常情况下都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而调解成功之后,需要签订书面的调解书,而当事人即使在调解书上面签字了,也是允许其反悔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反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现在的电气工程属于科技领域当中的比较重要的一部分,电气工程区别于传统的电力工程,发展前景是比较好的......


·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2500-10000二、代理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1000-8000(二)审查......


·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分家协议书属于民事合同,只要是分家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并......


·诈骗罪追诉时间是多久?
      诈骗罪追诉时间是多久?一、诈骗罪追诉时间是多久?诈骗罪追诉时间是五年,犯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追尾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
      追尾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交通强制险是国家要求机动车辆强制缴纳的保险,对车主的人身财产权益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


·《刑法》中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
      玩忽职守属于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滥用职权型犯罪和徇私舞弊型犯罪。而我国《刑法》中本身也是规定的有玩忽职守罪罪的,那《刑法》中......


·偷税罪移送的条件有哪些?
      偷税罪移送的条件有哪些?一、偷税罪移送的条件有哪些?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股权融资成本计算是怎么样的
      股权融资成本计算是怎么样的?一般情况下,融资成本指标以融资成本率来表示:融资成本率=资金使用费÷(融资总额-融资费用)。这里的融资成本即是资金成本......


·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之日是什么时候?
      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之日是什么时候?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


·专刊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专刊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一、专刊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一)专刊编辑出版合同印花税税率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