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要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单位要是不能免除对劳动者的义务的。那具体来说,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
  6、证人证言。
   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1、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
  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
   2、当事人适格,即应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
  (1)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主要从其健康状况、智力水平、文化技术水平等方面认定。作为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国家允许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的限度和要求其提供劳动条件、劳动待遇的限度和能力等。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一大重要证据。但是职场上,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牟利,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给认定劳动关系带来阻碍。此时可以收集证据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用人单位也是不能免除对劳动者的义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
      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一、父母配偶放弃继承流程是什么?1、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


·只带自己的户口本页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
      只带自己的户口本页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自己的户口本页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吗?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


·刑事案件的申诉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的申诉条件有哪些(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在我国,醉驾属于很严重的酒驾行为,除了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外,同
      在我国,醉驾属于很严重的酒驾行为,除了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外,同时还会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也就是说此时需要依法追究醉驾人的刑事责任。但究竟怎么......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都?
      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都有哪些一、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都有哪些(1)一级复议前置。一级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经上一级行政机关......


·什么是代物清偿?
      什么是代物清偿?一、合同履行中的代物清偿是什么?通常情况下,合同债务人原则上应以债的标的履行,不得以其他标的替代,否则不发生清偿效果。于......


·购房违约金是怎么核算?
      一、购房违约金是怎么核算?依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债权和债务区别是什么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


·一、交通事故调解结案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调解结案赔偿的规定是什么?通事故调解后,需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


·故意杀人罪造成重伤怎么判刑
      故意杀人罪造成重伤怎么判刑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


·哪些属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了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