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局是如何认定一项驰名商标的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以保证认定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对驰名商标的认定,《规定》采取主动和被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即,对于申请人来说,只有在发生损害其驰名商标利益时,才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认定;与此同时,商标局也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主动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规定》第四条第一、二款)。

    认定驰名商标是一个较敏感的问题,因此,《规定》要求驰名商标的认定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规定》第六条)。

    按照《规定》的要求,驰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第一,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即商品具有良好的品质;第二,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即具有较高知名度;第三,必须是注册商标。但从最近修改的《商标法》第十三条来看,驰名商标并不一定是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对于商标的知名度,商标局主要是根据以下情况综合判定的: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国内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国内同行业的排名;3、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在国外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6、该商标在国内及国外的注册情况;7、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在认定实践中,上述指标均不具有独立的作用,只有将这些指标综合考虑时,才能够对商标的驰名程度作出准确的认定。

    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商标使用人使用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时期是不相同的。但是,这一变化是渐进的,所以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又是相对稳定的。考虑到这一点,《规定》强调经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规定》第四条第三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为了跟上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需要改革创新,根据自身功能转型成为合适的企业。......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债权人起诉股东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司解散是保护股东权益的手段,引起公司解散......


·欠钱不还还威胁我找人打我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威胁我找人打我怎么办?被人威胁打了的话可以报警处理,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


·走私犯罪和走私行为的区别在哪里
      最主要的区别是看是走私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达到的,涉嫌走私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达不到的,属于普通走私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走私罪是违......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投入,而对......


·一、租赁店面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一、租赁店面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情形是什么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


·交通肇事一死二伤要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肇事一死二伤要负刑事责任吗?一、交通肇事一死二伤要负刑事责任吗?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二死一重伤的情形,涉嫌交通肇事刑事犯罪,一经定罪,......


·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对许多购房者而言,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二手房是最经济实惠的购房选择。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购房者需要规避交易风险,以减少......


·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
      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一、职务侵权的归责原则与民事责任是什么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主体的行为必......


·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其实对于社会抚养费,不能简单的理解为超生罚款的,本质说社会抚养费是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我国公民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只要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