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股权转让协议后果有哪些
1、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司成立后,不论是在出资人未出资,还是在其未足额出资的情况下,公司法均未否认出资人的股东资格。但是,在公司已经成立的场合,虚假出资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却享有股权,会致使其他股东的利益及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故而公司法规定了虚假出资股东的补交责任、其他股东的连带补交责任以及虚假出资股东对虚假出资的行为予以改正的义务。
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以及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具有公示的作用)。这些文件虽然不能证明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但却是证明其资格的基本依据。
对于虚假出资的主体享有股权时的股权转让合同,善意的买受人一般情况下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以欺诈为由主张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在特殊情况下(损害国家利益),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主张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出让人收取的转让款项应当予以返还,对于买受人的损失出卖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恶意的买受人(买受人明知或者应知出资存在瑕疵而仍签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应认定为有效,买受人与出让股东应对出资不足的部分连带承担补交责任。对于虚假出资的主体不享有股权时的“股权转让合同”,由于转让的股权并不存在,买受人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根据我国司法规定,虚假股权转让协议会有相应的罚款,如果是构成犯罪行为的就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转让的股权是不存在的,那么协议的效力就是无效的,就被认为是误解自主的解除合同。上述案例中被告未经得原告的同意私自签订协议,没有本人签订就是无效的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办理租赁备案网签个税吗?
一、办理租赁备案网签个税吗?根据最新政策,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需要房东纳税。对于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租客而言,登记意味着房东获取的房租需要主动......
·收集好了证据怎么讨债
收集好了证据怎么讨债一、收集好了证据怎么讨债手里有证据的,可以依照以下方式讨债:(一)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
·在吉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吉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处罚?一、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人身伤害五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人身伤害五级伤残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
·报了一次划痕险保费涨价吗?
报了一次划痕险保费涨价吗?车子划痕险赔偿后,不达上限,不会影响第二年的车辆保险费。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公司和个人要想合法的使用土地,必须得先拿到土地使用权。比如,公司设立的时候要有固定......
·购房土地使用金如何缴纳?
购房土地使用金如何缴纳?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建设之前,首先得拿到一块建设用地,等商品房盖好之后,开始销售。购房者买到商品房,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包括......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范本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范本一、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
·从开庭之日起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从开庭之日起多长时间下判决书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