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行为会给家庭和配偶带来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伤害。那么因一方重婚导致离婚时,另一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无过错方请求赔偿,首先夫妻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根据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是构成赔偿请求的前提条件,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夫妻的另一方没有过错;2、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一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无过错方肉体上、精神上的损害;二是必须因过错导致了婚姻的破裂;3、过错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不能以自己不懂法而推卸;4、离婚过错赔偿,以当事人离婚为必要条件。如果当事人最终没有离婚,即使提起诉讼,无过错一方也不能因此获得所谓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综上所述,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因对方重婚,离婚时另一方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二、对方重婚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对于重婚,仅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往往觉得不够,财产分割时也会提出特殊要求,那么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如何裁判呢?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比如说夫妻之间在婚后有一处共同房产,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给对方适当的折价的话,那么法官就可能考虑把这处房子判给无过错方。而由无过错方给予过错方适当的折价,这也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一种照顾。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的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多分,这和因为重婚行为的过错提出赔偿要求是两个性质。即既可以要求他赔偿,也可以要求离婚的时候多分,但是具体多分多少要看法院如何判决。生活中,重婚的一方很显然是具有过错的,并且这样的过错还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行为,那么此时在因对方重婚离婚时,无过错方就可以依法要求重婚的一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也就是为自己的重婚行为承担责任,当然此时还会依法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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