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

实践中,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是有权利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但相对来讲,我国对女方的保护更多一些,也就是说或对男方起诉离婚做出了一定的限制。那到底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但这一限制由两点例外:(一)
  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二)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二、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受理?
  一般情况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离婚,都是先进行调节,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如何受理?在女方无重大过错前提下,法院是不准离婚的,没有新的情况发现,在6个月内原告是不可以起诉的,但是被告不受限制,可以随时起诉。大多数情况下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延长,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调解不成,将在6个月后男方在起诉情况下,直接判离婚。综上所述,法律上明确的规定出离婚时男方的限制。至于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诉讼离婚最后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是能够证明的话,则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要怎么确定通源积分非法集资?
      目前国内出现了一些存入货币赚取积分的集资形式,能源积分也正是以这种方式操作,许多民众对此也持怀疑态度,认为这是一种非法集资的方式。我们知道,......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提前几天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提前几天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借钱不还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


·征地补偿计算示例
      征地补偿计算示例在司法实践中,国家征收隶属于公民的土地的案例不在少数,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国家只有是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土地,否......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会牵扯出许多的问题,例如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其中涉及经济的问题最难处理,也是双方仅凭协商最难解决的问题。账户资产分割起来......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很多人都会出现加班的情况。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那......


·续展日办理后有效期是多久
      续展日办理后有效期是多久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且续展次数不受限制。续展注册经核准后,由商标局予以公告。《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


·上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首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其次就是要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应的证件材料。那究竟......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怎么办
      要么是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要么就是变更为其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过具体处理方式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确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有的人在购房的当时没有注意,而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才发现该商品房是存在质量问题的。那实践中,要是购房者购买商品......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通知家人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