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而非丧失诉权。故即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当事人符合提起诉讼的若干条件,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
  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二、债务还款期不明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的,人可以随时要求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实践中,如果还款期不明的话,此时债务人可以随时还款,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按需要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事实上,解决债务纠纷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它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症下药,否则的话即使纠纷得到了解决,最终也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嘱继承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公司不想赔偿辞退金会被起诉吗?会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


·信用卡催收算不算私闯民宅 一、信用卡催收算不算私闯民宅?
      信用卡催收算不算私闯民宅一、信用卡催收算不算私闯民宅?正常的信用卡催收不算私闯民宅,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


·行政诉讼开庭后法定判决期限是怎样的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


·票据融资违规怎么办
      票据融资违规怎么办已挂牌或申请挂牌的新三板公司中,很多均曾存在违规票据融资情形。违规票据融资一般未受处罚、整改到位的话不会构成挂牌障碍。故在......


·车祸误工证明样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车祸误工证明样本的格式是怎样的?误工证明范文___是我单位职工,具体职务为___。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请假未能上班。......


·职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保障公民在工伤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


·住宅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办
      今天,我们的生活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证件,证件一多,难免会出现要用时却发现证件找不到了的情况。特别是当重要证件丢失时很多人都会感到手足无措,不知......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集思广益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说,在我们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可以申请工程发......


·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
      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会有这样的一类人,就是仗着自己有钱有势,欺负哪些他觉得看不顺眼的人,并随意的恐吓他人或是辱骂,甚至动手去殴打他人,那么您......


·如果合同到期了甲方提出离职应该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到期了甲方提出离职应该怎么赔偿一、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
      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况有几种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