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级别管辖
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
三、移送管辖
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四、指定管辖
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五、涉外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中国公民与国(境)外企业签订的劳动(工作)合同,如果劳动(工作)合同的履行地在中国领域内,因履行劳动(工作)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四款规定精神,由劳动(工作)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回需要经历哪些程序?
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回需要经历哪些程序?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
·二手房屋的买卖程序是怎样的
二手房屋的买卖程序是怎样的消费者应首先确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条件,包括房子的户型、结构、面积、大概位置和心理承受价位等,然后依照以下步骤进......
·一般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多少
一般交通事故的律师费是多少交通事故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具体可以律师进行协商,可浮动:(一)计件收费第一,代理刑事案件:......
·出卖亲生子怎样处罚 拐卖儿童罪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从拐卖人口罪演变过来的,现在拐卖14周岁以上男子的行为已经不能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近年来,出现了......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包括哪几类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包括哪几类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代理包括哪几类?代理......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一、非婚生子女可以入户吗非婚生子女能上户口。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
·现如今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
现如今疫情上班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
·如何确定非法侵占罪的管辖?
如何确定非法侵占罪的管辖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
·二手房子买卖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子买卖过户流程是怎样的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当您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时,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真正得到落实,您可能会申请交通事故车辆保全。那么您是否清楚地了解交通事故车辆保全的条件是什......
·故意伤害刑事起诉状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故意伤害刑事起诉状的主要结构是什么?(一)首部1、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2、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