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在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现在人们生活压力大,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常见,其中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在少数。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除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外,剩下就是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了,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焦点,那么现在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有关内容。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由此可见,在离婚案件中,出轨的一方应该是过错方,在现在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应该少拿一些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规定,出轨并没有算入到一方可以主张损失赔偿的范畴中,也就是说当事人也只能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多要求一些财产,并且最好提供对方出轨的证据,这样对自己才有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强险费用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强险费用计算公式是什么?交强险不同于商业险,是国家强制征收的。交强险的费用实际指的就是交强险的保费。很多都是保险公司收多少就交多少,对具......


·买担保公司的抵押车有什么风险
      买担保公司的抵押车有什么风险担保公司为了收回债款,会将无力偿还债务的担保抵押车放出去销售,有些人看中抵押车出售价格非常便宜,花少量钱买到价值......


·成为案件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成为案件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一、成为案件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其一是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


·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的是怎样认定的?
      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的是怎样认定的?一、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的认定构成本罪和帮助他人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犯......


·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
      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公司法人账户可以对个人账户转账吗?公司帐户转到法人个人帐户上必备条件:小额;次数不要多;备注可以是:备用金......


·检察机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会撤案吗?
      一、检察机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会撤案吗?检察机关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可能会撤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5条规定,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


·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职工因工受伤的,须提供:①《工伤认定书》;②《工伤职工劳......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逐年的在递增。为了稳定社会治安,让广大群众有一个良好的道路运行环境,国家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工资纠纷属于什么类型?
      工资纠纷属于什么类型?一、工资纠纷属于什么类型?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


·求职者对于工作签订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有哪些
      求职者对于工作签订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


·工伤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一般情况下来说,员工因为工作或者在工作时间内受伤,都应该属于工伤。受伤后,应该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但是,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