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不能随意与劳动者对违约金进行约定。我们来看一下相关的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违约的情形
  1、企业违约
  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
  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⑤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⑦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
  2、劳动者违约
  ①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
  劳动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也是我国劳动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条款。在实际的工作过各中,劳动合同双方发生违约的情况很多,但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双方才可以针对违约情况约定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诉讼法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


·动物致人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 ?
      动物致人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一、动物致人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1、在一般情形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被侵权人应当证明以下事项:有动物侵害的事......


·合同法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放弃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日常生活中,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从合同生效的一刻起就要互相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作为另一方,有权提出抗辩......


·招摇撞骗案件证据是怎样的
      招摇撞骗案件证据是怎样的一、招摇撞骗案件证据是怎样的招摇撞骗案件证据会根据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工具,受害人提供的音视频或者收据等情况作为......


·打房屋纠纷官司要注意什么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发展越来越迅速,地产开发商良莠不齐,然而房产刚需使得几乎每个人都离不开跟房产打交道。那么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房屋纠纷时......


·建设工程很容易发生纠纷,这主要是由于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工程款的
      建设工程很容易发生纠纷,这主要是由于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工程款的发放不一定同步进行,此外,还会因合同内容、施工进度、建设质量和设计方案等产生纠纷......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一、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


·举报偷税漏税怎么取证?
      举报偷税漏税怎么取证?隐瞒销售收入的报表和记账凭证,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原件复印件均可。现在的举报都是要录入系统的,无论企业有没有人在税......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吗?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吗?一、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吗?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


·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


·刑事诉讼法传唤同案犯有何规定?
      很多的案例都是需要有相应的证人的,对于证人一般情况下都是要传唤的。但是有的一些案例是有一些同伙的。对于一些团伙作案的案件一般也是需要进行传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