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卖引起的纠纷。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应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这也就是说,对于购房者而言,二手房买卖纠纷怎么避免呢?下面将作一个具体的论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1、“卖房者”非房主。
  对于“卖房者”非房主的情况,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
  2、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卖房者只是使用权人。
  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都不可信。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
  这时,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又将该房转卖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纠纷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二手房买卖纠纷怎么避免
  二手房交易者要做到以下几点,就可避免一些纠纷。
   1、最好是三方见面、透明交易
  房屋买卖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前应与对方有所沟通。在交易时,最好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做到透明交易,就不会吃亏上当了。
   2、不见面也要看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也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另外,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方应咨询清楚所有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
   3、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要警惕假房源,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假房东之前就交了定 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定金也难退回。
   4、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两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
  买二手房时,购房者应多方了解信息,避免买到禁止销售的房屋、无权处分的房屋以及“凶宅”等,此外,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可以请律师或者一些有买卖房屋经验的人帮自己出谋划策。本文难免有未尽之处,若是您还有什么疑问,不妨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若是遇到了纠纷,也可让律师帮助您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建设中,遇到在投标有效期 特殊情况怎么办?
      工程建设中,遇到在投标有效期特殊情况怎么办?一、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


·内蒙古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保险其实就是作为各位劳动者朋友养老和以后老了看病还有女职工怀孕,因工作受伤和失业时等方面的一个重要的保障的,因此社会保险对于您来说是非常......


·指示交付与现实交付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的区别是怎样的第一,现实交付以实际发生的直接占有的转移为条件,而观念交付必须依赖替代直接占有的方式,如物权证券、返还原物请求权......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


·被告已经入狱还能起诉吗
      可以的。对于这种情况的话,一般是属于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这个即使对方已经判刑,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到时候对方照样需要赔偿自己......


·一、醉驾对老师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对老师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
      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一、离婚孩子归男方条件主要是什么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


·构成过失爆炸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过失爆炸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


·一、劳动合同解除档案转移程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解除档案转移程序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欠信用卡两年了还了一大半了还会坐牢吗
      如果你信用卡欠款5万以上,并且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就会被银行起诉,在法院判决后,若拒不还款,就会坐牢。因为欠款5万达到了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欠......


·欠钱没打借条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打借条不还怎么办?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