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赔偿?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赔偿? 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何赔偿?
  根据新刑诉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以及《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不赔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应当是没有争议的。
  然而无论是新刑诉法还是《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对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却语焉不详,在司法实践中不无疑惑、争议。否定观点称即使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不应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和精神抚慰金,否则有违基本法理,必将导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形同虚设而不能发挥应有之功能。
   二、哪些刑事案件适用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不合符以下条件的案件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作了回答。该《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对于不符合附带民事诉讼条件的刑事案件,原告可以在刑事审判结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提出赔偿请求。目前在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方面存在争议,主要焦点在于精神损失费是否涵盖其中。我们的看法是这个费用应该不在赔偿范围内,否则就有悖于法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和公司法人离婚,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和公司法人离婚,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不享有公司的财产,如果在公司持有股权,可能会涉及财产分割,依照婚姻法......


·分居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分居协议有什么效力
      当我们还在讨论夫妻应不应分居的时候,有人已经签订了分居协议,那夫妻可以签订分居协议吗?此时签订的分居协议的效力又是怎样的呢?针对这方面的问题,......


·本犯自己构成妨害作证罪只能找律师辩护吗
      本犯自己构成妨害作证罪只能找律师辩护吗?不是只能找律师辩护,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


·没有驾照开车抓到应该如何办
      没有驾照开车抓到的处罚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未取得驾驶证就驾驶自己购买车辆的,扣留车辆,罚款1500元,还可以处15天以下的拘留。把机动车借给未取得机......


·最高法刑诉法解释属于适用解释的有哪些?
      刑法不同于民法,刑法规定的是犯罪分子从事不法活动后必须承担的责任,和行政处罚比起来,刑事处罚更加严厉,其责任不仅限于罚款和索赔,而是要面对犯......


·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法何时出台?
      一、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法何时出台?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法2012年9月17日出台,在2012年12月21日起开始实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交警无法认定责任该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有很多,但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都是可以判断谁来为这场交通事故负责的,在交警无法认定责任时,一般有无法确定是谁的责任的双方或者是几方......


·发现行政不作为,应当如何处理?
      行政不作为,应当如何处理?一般意义上讲,对行政行为的救济,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按照1999年颁布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八)、(九)、(......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规定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规定侵占罪是根据数额定罪的,各地规定的立案标准都不同。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办案期限是多久?1、传唤和拘传,不超过12个小时;2、留置盘查,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


·劳务关系在我们务工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劳务关系能够直接证明双
      劳务关系在我们务工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劳务关系能够直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多的劳动关系,如果出现纠纷情况的话不至于无法证明双方存在的关系,出现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