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签订合同是当代社会开展许多合作活动的前提,是社会文明重法的表现。合同签订一方如要违约反悔,那么这一方很有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些人就动起小脑筋,他们可能听说过合同撤销权这一名词,就想进一步咨询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那么,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聊一聊相关概念。一、合同撤销权概述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二、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处于无效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撤销后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也是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后的共同处理原则。具体而言存在如下几种措施:1、返还财产。适用于已经履行的合同,是指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所交付的财产及其孳息和所支付的费用;2、折价补偿。是指当事人对应当返还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予以折价补偿。不能返还,包括事实上不能返还和法律上不能返还两种情况。事实上不能返还,是指属于无形财产的专有技术、信息资料等,即使返还也已失去其原有的价值;法律上不能返还,是指财产已经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对该财产已取得所有权。没有必要返还,主要是指当事人相互协商,认为不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对双方都有利,因而不必要返还;3、赔偿损失。是指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合同签订人都可行使合同撤销权,这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性质,另外便是,行使了合同撤销权后,该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依旧要承担的,撤销合同并不意味着一些债权债务关系就不存在了。法律基本是公正的,不会让一些投机取巧的人轻易捡到漏洞。末了,相信您对于合同撤销权的法律后果已经十分清楚了,也请您妥善实用相关权力。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拖欠和克扣工资是什么意思,拖欠工资解决办法
      对于上班族来说工资是生活的根本来源,可是有的公司总是喜欢用各种理由来克扣或者是拖欠工资。但是如果这种现象如果没有人提出,将会一直存在下去,我......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进行流程主持听证会在操作上采取抗辩式来进行,其具体程序大致可分为下列四个阶段:一、听证开始阶段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


·一般醉驾律师能办什么?
      一般醉驾律师能办什么?对于醉驾的行为,不需要找律师进行处理,找了律师也办不了什么事情,因为醉驾只有都是依法来处理的。但醉驾的,处暂扣六个月机......


·夫妻离婚一方犯过罪怎么判决抚养权?
      离婚一方犯过罪怎么判决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孩子给没有犯罪的一方,根据相关规定,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


·可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
      可以。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事务。但接受处罚等不能由他人代办的事项,只能亲自处理,不能由他人代办。法律依据:《道......


·在我国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多少算是醉驾?
      在我国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多少算是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


·治安行政强制执行权由谁审定?
      治安行政强制执行权由谁审定?一、治安行政强制执行权由谁审定?由司法部门审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


·嫁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么
      嫁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么一、嫁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么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


·在不同的地区对九级工伤规定的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
      在不同的地区对九级工伤规定的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因而要想了解工伤九级能赔多少钱,就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另外,此时也要考虑到具体治疗工伤而产......


·没有户口本是否能离婚?
      没有户口本是否能离婚因为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所以,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离婚还要分情况来说。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吗
      可以。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