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开展保理业务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开展保理业务吗? 一、 什么是保理业务?
  所谓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主要是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二、私募基金与保理合作的几种模式
  1、股权投资基金,是私募基金对于保理公司股权的投资,但这种投资注重的是保理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不是应收账款的质量,这与保理公司受让的应收账款再融资并没有关系。所以这种形式不是笔者所要论述的合作形式。
  2、债券投资基金,公司可以依法发行债券,私募基金也可以投资于债券,但债券的额度是要经过省级计经委和人民银行分行核准的。就目前可知没有保理公司有债券额度。所以这种合作形式是没有可行性的。
  3、商业保理投资基金,《证券投资法》在第72条中对于公募基金的投资标的有严格的限定,公募基金只能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而对于私募基金并没有这一条。
  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投资基金不得兼营部分“与私募基金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的业务,包括“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其建议兼营以上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设立专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后再行登记。换言之,除非剥离其他业务,否则私募投资基金将无法完成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开展保理业务吗?答案是不能,目前基金业协会为了规范金融市场减小隐患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与其工作性质相冲突的业务。而保理业务就在禁止的范围内,但是私募基金公司和保理商之间可以开展符合法律的合作。上文给您列出来三中合作模式供参考,所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工作和保理业务只能分别开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北京买房资格核验时间需要多久?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不少人想要在那里工作定居,那么房子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北京买房需要一定的购房资格。房屋交易是大宗交易,尤其是以北京的房......


·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条件是什么?驳回起诉适用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4项起诉条件或属于第111条所列7种......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执行异议之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


·今年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今年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的今年(2020年)国庆加班费的计算较为特殊,因中秋节与国庆节都在同一天。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一、拆迁纠纷存在的主要原因1、当前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尤其是......


·酒驾加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处理?
      酒驾加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的出现都是有原因的,要么是因为酒后驾驶,要么是因为开车时不专心。但是法律之下没有任何理由逃避惩罚。如果......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每月抚养费固定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每月抚养费固定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每月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固定的,但是也是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


·被继承人不会写写怎么立遗嘱?
      被继承人不会写怎么立遗嘱?被继承人不会写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认定遗嘱:1、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是什么?
      为了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我国立法机关规定,若是单位实施了犯罪行为,直接的负责人和其他的负责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对于民事主......


·医疗费
      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吗
      ?现实中,有的夫妻是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的,并一般分居的时间都在两年以上,这就让一些不明所以的人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分居两年那么就可以离婚。但事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