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家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家吗,有什么特殊情况?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林立,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国家的政策的扶持,对公司设立的标准不再那么严格,设立公司只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就可以设立,资金的多少不再是公司设立的必然因素,但公司注册地址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家吗?一、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家吗?公司注册地址一般是需要写字楼的,但也可以是以下的情况可作公司注册地址的写字楼使用。如果家里住房性质是商用或商民两用就行。二、以下为公司注册地址特殊情况:1、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作公司注册地址经营的意见。2、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的注册地址。3、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4、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5、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公司注册地址。6、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8、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9、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10、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的公司注册地址。11、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12、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写字楼,则注册公司时所提供的手续较为方面也比较广泛。要求提供房产证复印机、房屋租赁合同,住所证明等就可以了。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家吗问题的解答如上所示,公司注册地址一般是在写字楼里面。单纯的居民楼性质的住房是不可以作为公司注册地址的,除非自己的房屋是同时具备商业性质的住房,这种条件下也可以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使用,这种情况也不是很少见,所以要实际考虑住房的性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辞退在职4年员工需要赔偿么?
      辞退在职4年员工需要赔偿么?辞退在职4年员工如果不存在着违法辞退不需要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


·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如何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办理
      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如何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怎样办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劳动合同到期协商解除需要承担补偿金吗?
      劳动者最开始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都是固定劳动合同,固定劳动合同的都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签劳动合同或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我......


·我国10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我国10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


·校园高空坠物预防措施?
      校园高空坠物预防措施有哪些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人们对住房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对住宅楼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现今的居民楼多数是高层楼,而这......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有哪些?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有哪些?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土地如果得到合理的使用不仅能够让使用者盈利还会带动一方的经济发展,但是土地使用权都是归政府所有的,想要使用都是......


·山东高温费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的同时,国家对人权的保障越来越重视。我国开始对劳动人民的工作环境进行了关注,高温......


·现今
      现今,有许多车主认为投保了交强险便可以高枕无忧了,一旦出险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大多数车主却不知道很多险种都有各自的赔偿范围,对于误......


·如果老师体罚学生应承担什么责任
      老师体罚学生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


·汇编权和汇编作品权的区别是什么
      汇编权和汇编作品权的区别是什么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作者汇编自己的作品,就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