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是怎样的?个人转让股权,也是只是想变现。但是公司转让股权就跟公司经营模式和状况有很大关系,市场瞬息万变,股权转让也就见怪不怪。股权交割通常用一个时间点来表示,所以交割前后意味着股权的所有人会发生变化。那么,什么是股权交割?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又是怎样的?相关规定又有哪些?一、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一般来讲,期货的交割方式有两种: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在期货交易中真正进行交割的合约并不多。交割过多,表明中场流动性差;交割过少,表明市场投机性强。在成熟的国际商品期货市场上,交割率一般不超过5%、我国期货市场的交割率一般也在3%以下。股权交割是股权交付过程,交割方式也可以是两种: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二、股份转让后实际交割有何规定(1)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 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不得损害国家拥有的股份的权益(2)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保管、清算、过户、 登记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当保证外地委托人与本地委托人享有同等待遇,不得歧视或者限制外地委托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
  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5)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权交割主要强调的是一个时间点,以防止不必要的权属纠纷。在进行股权交割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最好是,委托代理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宜,以防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双方约定和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双方约定和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怎样的?双方约定和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后者并不能够对抗双方的约定,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


·什么样的疾病不可以结婚
      什么样的疾病不可以结婚一、什么样的疾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


·法律规定那些罪犯限制减刑?
      一、法律规定那些罪犯限制减刑?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打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打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一、打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


·夫妻一方债务可否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可否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开车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
      开车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


·逮捕书寄往家里多久可以收到?
      一、逮捕书寄往家里多久可以收到?逮捕书寄往家里的时间一般是七天之内,最长不超过37天。逮捕书即是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


·个人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
      个人债务追讨的方法有哪些1、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所谓利用行政干预手段帮助实现讨债,是指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经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取得了债务人......


·赔偿房屋的诉讼标的额500万诉讼费是多少
      赔偿房屋的诉讼标的额500万诉讼费是多少一、赔偿房屋的诉讼标的额500万诉讼费是多少?500万的诉讼标的需要诉讼费468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


·网络侵权民事诉讼证据不公证怎么办
      网络侵权民事诉讼证据不公证怎么办一、网络侵权民事诉讼证据不公证网络上发布各种信息流动性强能随时滚动和更新稍纵即逝发生网络侵权纠纷及时固定证......


·发包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哪些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的,承包人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