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一、再婚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孩子
  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主要体现在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即使未负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但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也可以说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产生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再婚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继父母与接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事实上形成了抚养关系,即产生类似于拟制血亲关系的情况。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即继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力。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所说的子女,包括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继子女遗产的,也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另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没有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情况下,依法适用法定继承。张某与其父母原来各自的子女均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关于遗产继承份额问题,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由于法律中规定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相同,也就是说再婚后一方也是要抚养对方孩子的,这是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义务。而要是继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话,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法32条恶意抢注是如何认定的
      商标法32条恶意抢注是如何认定的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2、被申请......


·办理网签租赁备案是否要缴税租房网签备案后
      办理网签租赁备案是否要缴税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
      企业分公司可以定合同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


·股权的转让价如何计算,有什么注意事项
      股权的转让价如何计算,有什么注意事项不论是股东自愿转让股权还是由法院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对转让价格的确定都是股权转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股东和......


·我们经常在网上看到这样的问题:我和另一半情感不和
      我们经常在网上看到这样的问题:我和另一半情感不和,想协议离婚,不知道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其实,网上也有很多离婚协议书的范本,如果是双方协议离......


·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应该怎么写
      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应该怎么写一、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怎么写?甲方(男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属于发明创造,也都收我国专利法的保护,所以从本质上俩说两者都是相同的。但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也有明显的不同。发明......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如果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不想维系婚姻的时候可以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子女基本归女方抚养,男方要每个月支付......


·内蒙古车祸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车祸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两人的共同财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两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协商所确定的分割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即使在签字之后还没有生效,需要在进行完离婚财产公......


·一、婚前半年前转移财产离婚时是否受到影响?
      一、婚前半年前转移财产离婚时是否受到影响?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