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募基金托管人登记有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托管人登记有什么条件 一、私募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按照资产管理和资产保管分开的原则运作基金,基金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基金资产帐户,负责款项收付、资金划拔、证券清算、分红派息等,所有这些,基金托管人都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行事,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也必须通过基金托管人来执行。
  在外国,对基金托管人的任职资格都有严格的规定,一般都要求由商业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任,并有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上述机构或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是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二是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是利用基金财 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四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五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六是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七是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八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 他不正当交易活动;九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私募基金托管人登记条件和要求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该没有专门的牌照,一般做的比较大的银行也都能满足上面这些条件。
  私募基金投资人权益的代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对于私募基金托管人登记条件和要求的内容,托管人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一定要符合相关规定,而且要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一般情况下是私募金托管人必须要有安全的条件进行保管基金财产,而且还必须有国家规定的监督管理机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募基金代销费用比例
      私募基金代销费用比例什么基金代销基金代销是金融机构的一项投资业务,全称为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该业务是指金融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签订书......


·电力工程劳务分包比例是多少
      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统一规定,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确定分保比例。但合同分包需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项目法人同意。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合同分包量......


·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有哪些?
      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一,交通十级轻微伤赔偿有哪些项目轻微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


·两个人离婚财产怎么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双方当选择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处理的事情,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当双方存在纠纷的时候,私下协商破裂,只能走法律程序时,很多人会......


·房产使用权赠与合同的范本
      房产使用权赠与合同的范本房产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本:甲方(土地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出资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丙方(承建方)身份证号......


·如何进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进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招标投标活动越来越多,为了满足不同的用户需求,电子招投标这种新型的招标投标方式出现了......


·周六和周日加班怎么样工资
      周六和周日加班怎么样工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


·对医患纠纷怎样处理
      对医患纠纷怎样处理一、什么是医患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


·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有什么呢
      抚养权纠纷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离婚后由于抚养权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所以就会采用司法的方式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


·追尾事故怎么赔偿
      车被追尾后,责任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时长发生,尤其是在法院的受诉案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尤其是交通事故中最容易损伤的就是车辆。许多幸存下来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