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债不还能申请仲裁委员会吗

欠债不还能申请仲裁委员会吗?虽说现在个人之间建立借贷关系都会签署一份合同进行约束,但是实际中也有不少人欠债不还,有的是客观原因造成,有的就是主观故意。对于债权人,对方一直不还钱会非常苦恼,尤其是涉及金额较大时。针对这种情况,也有多种解决办法。那么欠债不还能申请仲裁委员会吗?下面就由我们讲解下这方面的知识吧。一、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按照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将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合同纠纷主要包括:1、一般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等纠纷。2、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纠纷。3、著作权合同纠纷:许可使用合同、委托创作合同、出版合同等纠纷。4、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5、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纠纷。6、其他民商事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是指经常出现在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中的侵权纠纷。房地产纠纷中的其他财产纠纷主要有:侵占他人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因使用房屋的附属面积,共用设施而发生的纠纷。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侵权纠纷主要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产生的纠纷。以上纠纷,只要当事人达成了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或仲裁补充协议,都可以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纠纷只要当事人之间能够达成解决这类纠纷的仲裁协议,且不与法律中的强制性规范相冲突,也可以将这些纠纷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二、申请经济仲裁要满足哪些条件?1、有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2、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通过对上文的学习,我们大抵对欠债不还能申请仲裁委员会吗这个知识有了一定了解。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包括很多,其中仲裁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手段。在发起诉讼之前,债权人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其介入调查。如果债务人对裁决书仍不执行的,这时就需要尽快提出诉讼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投保人没经济收入合同生效吗?
      投保人没经济收入合同生效吗?一、投保人没经济收入合同生效吗?买保险对收入没有底线,但会根据你的收入来设定保费,年交保费不要超过年收入的百分......


·未遂犯处罚应该如何处罚?
      未遂犯处罚应该如何处罚?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纠纷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政府难以解决的问题,征地补偿标准在每个省份都有,要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补偿......


·国家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是什么?
      国家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是什么国家工程质量监管这个部门的责任是很重要的,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他们决定着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建筑能不能安全的存......


·腰椎间盘突出工伤赔偿吗?
      腰椎间盘突出工伤赔偿吗?一、腰椎间盘突出工伤赔偿吗?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病症,一般来说是一个慢慢累积的过程,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认......


·一、婚内出轨财产零分配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内出轨财产零分配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来说就是......


·绵阳巿检察院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绵阳巿检察院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绵阳市民遭遇集资诈骗时,应该马上报警。公安机关捉获犯罪嫌疑人后会交给检察院提请公诉。之后检察院会适时对案件信......


·违章停车是否要被扣分
      违章停车是否要被扣分一、违章停车是否要被扣分违章停车扣分,具体看停车的位置,根据位置实施不停的罚款和扣分方式。违章停车扣分,按标准是200元......


·刑事抗诉停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停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


·抵押担保债权余额指什么?
      抵押担保债权余额指什么?一、抵押权担保债权(一)抵押权1、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