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打交通事故官司聘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人们普遍法律意识的提交,生活中要是需要打交通事故官司,也就是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话,此时当事人其实都是愿意出钱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的。那此时聘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打交通事故官司聘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1)看专业。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律法规能熟练掌握,对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的法律关系能够准确地分析,了解最新的赔偿标准,不遗漏任何一个法律上规定的赔偿项目。
   (2)看经验。交通事故案件代理的多了,实践经验丰富了,代理案件时就会轻车熟路,容易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处理事情事半功倍,能较为有效、及时、全面地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务。一般而言,一个执业三年以上、代理数十起以上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律师是起点的要求。
   (3)看心理。理性的律师往往着眼于解决问题本身,而不是代表当事人出庭吵架。一个情绪容易激动的律师,是不能充分把握好案件的进程及得到最佳的结果的。
   (4)看态度。律师是否对你的案件感兴趣,是否能为你的案件付出精力。当然并不是说投入的时间越多越好,而是要做到该收集的证据去收集,该出具的法律文书要出具,从程序上和实体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态度决定一切”,律师态度“认真”与否,至关重要。
   二、如何选择交通事故案件律师
   1、要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
   2、要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3、要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
   4、要授权明确。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法律中没有强制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候就必须要聘请律师,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是否聘请律师。而要是想聘请律师的话,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打交通事故官司聘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身的人是否可以收养孩子
      单身的人是否可以收养孩子一、单身的人是否可以收养孩子单身可以收养孩子吗?这需要看我国收养法是怎么规定收养孩子所需要的条件的。按照收养法的规......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
      您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同时也是对法律的蔑视。醉驾情况下事故发生几率大大增加,我......


·在我国对未成年的儿童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
      在我国对未成年的儿童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不允许企业雇佣这类童工。相关雇佣童工的企业会受到我国相关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下面我们就雇童工的企......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能,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


·如何书写铸件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如何书写铸件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铸件购销合同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法定代表人:......


·怎么办离婚登记手续
      怎么办离婚登记手续一、怎么办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关于子女抚......


·非法经营罪起诉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起诉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劳动合同法所称月工资是指什么
      工资是劳动者体现劳动成果的一个重要体现,无论是单位找员工还是员工找单位,工资的多少都是最重要的一个标准,那么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所称月工资是指......


·什么是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


·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