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要是在自己需要大笔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地产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但此时,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就是有一些房地产不能抵押,那究竟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二、哪些房地产不能抵押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由于房地产的特殊性质,在进行抵押的时候最好办理抵押权登记,这样对抵押权人来讲也是比较有利的。不过此前一定要搞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不能抵押的房地产都有哪些,否则的话抵押权人的利益就由可能受到损害。在这,要提醒当事人的是,由于房地产属于不动产,所以在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不但要签订抵押合同,还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一般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安全生产玩忽职守无罪便辩护应该怎么写?
      安全生产玩忽职守无罪便辩护应该怎么写?安全生产玩忽职守无罪便辩护首先写明标题玩忽职守罪无罪辩护词,先介绍自己受某某委托,首先会见了辩护人然后详......


·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区别是什么
      当双方存在一些买卖或者其他关系时需要签订一份合同,避免出现一些纠纷,而在合同的签订中就要小心一些陷阱,以防一些合同诈骗的情况,有时候甚至也会......


·注册商标无效答辩怎么写
      注册商标无效答辩怎么写?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


·杭州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在杭州的一些工业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发生意外伤害,如果是因工受伤的,应当尽快的向杭州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只有拿到了工伤鉴定书,职工才可以......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怎样的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怎样的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


·三次违法就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次违法就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商认定一致的就可以合法的写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坐三次就将其辞退,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没有......


·一、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