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

我们到新单位工作的时候,通常有一个试用期,期限几个月不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也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后期一旦发生纠纷,劳动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依据。通常来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那么员工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我们结合《劳动法》有关知识给您做个概况总结。一、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关于试用期辞职,这是允许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只要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试用期也是一样的。针对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的情况,员工可以向单位主张两倍工资赔偿,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文规定。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员工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三天通知到用人单位。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酒驾肇事逃逸怎么赔偿?
      酒驾肇事逃逸怎么赔偿?一、酒驾肇事逃逸怎么赔偿?(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


·民事诉讼收不到传票怎么办?
      民事诉讼收不到传票怎么办?一、民事诉讼收不到传票怎么办法院一般让原告找被告人,实在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如果确实没有联系到对方,且没有依法......


·一项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是什么?
      一项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是什么?一、一项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是什么?一项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


·犯罪盗墓罪的盗墓贼被判多少年?
      犯罪盗墓罪的盗墓贼被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醉驾交警开单15内是什么?
      一、醉驾交警开单15内是什么处罚拘留15天1、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


·意外死亡保险最高赔偿金会是多少
      意外死亡保险最高赔偿金会是多少取决于你投保的保额是多少。在有意外也分很多种,比如空难飞机坠毁,一般意外险都是赔偿保额的10倍。一般人身意外保险......


·没签订劳动合同被仲裁,如何计算双倍工资赔偿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被仲裁,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向劳动者赔偿双倍的工资。那么,此时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呢?接下......


·刑法中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


·骗婚需要什么证据能起诉 一、骗婚需要什么证据能起诉?
      骗婚需要什么证据能起诉一、骗婚需要什么证据能起诉?骗婚常见的证据主要包括:1、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人证言。2、骗婚过程中的财礼收据,以及......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制度实施办法
      为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人民法院会建立司法鉴定人名册,在案件需要鉴定时,以尊重当事人主张和在名册中随机选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鉴定人。同时,为了规......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哪些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哪些1)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