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退休职工还须缴纳吗?

福利待遇的五险是法律强制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的,除了医疗保险是即交即用的,其他保险在特定时间才能享受。对于医疗保险,国家不仅有缴费年限规定的,还有缴费具体构成。那么,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退休职工还须缴纳吗?下面的我们,将结合具体法律规定来回答这两个问题。
  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关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国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人员的相关缴费年限是有不同的。
  很多职工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如何计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呢?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作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尚未列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退休职工还须缴纳医疗保险吗?
  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规定退休人员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健康人帮助生病的人,退休职工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脆弱人群。
  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限间,已经为社会作出了贡献,退休后收入低,特别是现在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
  综上,就是对“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退休职工还须缴纳吗?”这两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普通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也就是年限以及费用的问题了。比较确定的是,退休人员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这是因为退休人员已经为社会作出了很多贡献。具体医疗保险的缴纳数额,会因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而有所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一、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


·劳动关系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享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条件,如果劳动关系得不到认定,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最多只是雇佣关系。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劳......


·对账单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对账单能中断诉讼时效吗?可以,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


·检察院重新计算的时间是多久?
      一、检察院重新计算的时间是多久?检察院重新计算的时间是一个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果有改变管辖的、......


·法院回避会通知律师吗?
      法院回避会通知律师吗?主审法官若发现所审案件是其妻子、子女等近亲属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的,也应主动申请回避。近日,市中院接市民投诉后......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担保是一种保证的方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的担保就是房产的抵押,这也是普通老百姓比较容易理解的一种担......


·一、抚养费标准每月多少钱?
      一、抚养费标准每月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


·无抚养权带孩子出国可以吗
      离婚的时候通常会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会按照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那么双方必然只有一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另外一方没有孩子的抚养......


·起诉离婚没有交费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的民事法庭在审理生活当中民事纠纷的时候,是需要向原告方收取一部分的诉讼费用的。尽管最后这笔诉讼费用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肯定前期是需要原......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是什么?
      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是什么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2、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


·关于仲裁裁决能否强制执行?
      关于仲裁裁决能否强制执行?首先,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