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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与其他诉讼相比,民事诉讼是运用地最广泛的一种诉讼。民事诉讼证据,也是在进行诉讼中所要面对的最常见的一种证据。民事诉讼证据有八种类型。但是民事诉讼证据有严格的要求,这也就是民事诉讼证据需要满足证据的三个属性。那么,到底什么是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的类型有哪些?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这些问题做出了具体回答。
  
  一、民事诉讼证据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民事诉讼证据
  
  (一)概念
  
  民事诉讼证据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二)属性
  
  不同诉讼阶段,证据的内涵不同。在起诉阶段,只要与案件事实有表面联系的材料都可能被认为是证据。而随着诉讼的深入,原来被认为是证据的材料可能会被逐步剔除,原来并不认为是证据的材料又在不断加入。因此,诉讼证据只有根据裁判的需要认识它、理解它,才具有法律意义。
  
  裁判证据是指最终能够被法官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一般而言,法官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同时具备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件,也就是裁判证据的属性。
  
  1、民事诉讼证据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证据在经过法庭质证后,法官没有理由怀疑其为虚假,便可认定其真实性。
  
  2、民事诉讼证据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指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它是由
  
  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
  
  (2) 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民事诉讼证据证据的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综上,就是对民事诉讼证据的类型的列举。上文从民事证据的概念、属性来表达民事诉讼证据的内涵。只有满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真实性,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民事证据,才能将证据归结为的具体类型。在证据的八种类型中,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书证与物证的区分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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