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有哪些流程

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有哪些流程
  
  一、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注册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证券法》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二、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三)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八)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九)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特点 :
  
  (一)私募资金,但渠道广阔
  
  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公募基金要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这使得其募集的资金在质量和数量上不一定亚于公募基金。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是机构投资者。
  
  (二)股权投资,但方式灵活
  
  除单纯的股权投资外,出现了变相的股权投资方式(如以可转换债券或附认股权公司债等方式投资),和以股权投资为主、债权投资为辅的组合型投资方式。这些方式是近年来私募股权在投资工具、投资方式上的一大进步。股权投资虽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式,其主导地位也并不会轻易动摇,但是多种投资方式的兴起,多种投资工具的组合运用,也已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
  
  (三)风险大,但回报丰厚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
  
  (四)参与管理,但不控制企业
  
  一般而言,私募股权基金中有一支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改进。但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仅仅以参与企业管理,而不以控制企业为目的。
  
  2、发展前景
  
  普通基金是为中产阶级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为机构和富人投资。第二,望文生义,一个是公募,一个是私募。第三,前者投资上市后公司,后者投资上市前公司,所以利润大很多。第四是前者投资报酬率论百分比,后者投资报酬率论倍。第五是后者熊市、牛市都能做。所以后者远远是胜于前者。公募股权投资相对于“公众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
  
  开发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成立私募基金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如果是单个投资者,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至少要有三名高管,而这几个高管要有曾运营过股权投基金管理的经验,还需要有业务经验,这样可以很好的为成立做好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驾驶员醉驾肇事逃逸要坐牢吗
      一、驾驶员醉驾肇事逃逸要坐牢吗?醉驾肇事逃逸要坐牢的,醉驾肇事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一、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欠债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离婚的方式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属于恶意逃债,债......


·员工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
      员工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一、员工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


·保证期间和保证诉讼时效有什么不同
      其实合同当中有的时候约定的保证期间跟我国法律上所规定的诉讼时效这两者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大的冲突,只不过有人在第一次了解到保证期间的概念以后会......


·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机关是哪一个?
      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机关是哪一个?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机关是国家知识产权所指定的特定机关,各个地方规定可能有所差别,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知识产......


·一、私立学校老师随时辞职合法吗?
      一、私立学校老师随时辞职合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方法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现有交通的发达,很多人为了出行方便,越来越多的人都购买车,但同时每年交通事故不断地攀升。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都不知道......


·拒绝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有什么后果?
      拒绝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有什么后果?行政处罚分为很多种,比如刑政拘留、吊销营业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通报批评等等。行政处罚程序中一般都需要当事......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要求?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要求有哪些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要求有哪些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注册公司资本认缴制,即今后注册公司无需提交验资报,公司注册流......


·疫情期间房贷延期怎么办?
      疫情期间房贷延期怎么办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只有属于因疫情导致的才是可以申请延期,另外还只能对以下人群适用: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


·把遗产捐给国家养女还能分遗产吗
      把遗产捐给国家养女还能分遗产吗个人的财产个人可以随意的支配。养女是法定继承人,在养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养女是第一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