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条对于起诉证据是否重要

借条对于起诉证据是否重要 一、借条对于起诉证据是否重要
  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还有一个是诉讼时效的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二、借条在诉讼证据中重要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实践中,因为没将借条写好而是自己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建议您在借款活动中,最好是将借条写好,不然的话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与此同时,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了解到借条对于起诉证据其实还是很重要的。而要是在借款的时候忘记写借条或者日后将借条弄丢了的话,此时可以通过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


·如何解决企业欠款纠纷
      如何解决企业欠款纠纷一、如何解决企业欠款纠纷企业在欠款纠纷产生后,其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


·卖手机如何防止泄露个人信息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各类的手机软件的发行,一部手机几乎就能解决所有的衣食住行,但是如果想要将手机更换的时候,曾经下载的软件和登陆过的网页,......


·法律规定分公司之间能签合同吗?
      法律规定分公司之间能签合同吗?是可以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


·企业辞退员工资什么时间发
      企业辞退员工资什么时间发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


·工地上出人命施工员有责任吗
      这个要根据工地当时具体发生事故的情形,以及造成人员死亡的原因来确定施工员要不要承担责任。一、如果该人员的死亡是由于其他施工人员在生产、作业中......


·什么是挪用公款罪 哪些行为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其他的违法行为和挪用公款的行为有相似之处,例如金融机构中发生的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这两类行为都可表现为采用违法手段将公......


·专利种类转让价格如何来确定?
      专利种类转让价格如何来确定?一、专利种类转让价格如何确定?专利种类转让价格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谈妥的协商一致的价格来进行确定,双方当事人......


·无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无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还借款后借条没有收回有什么影响?
      还借款后借条没有收回有什么影响?一、还借款后借条没有收回有什么影响?如果债务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即......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实务中,许多公司股东为了获得资金都会选择转让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在转让股权时,处于公司的人合性,其他股东往往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