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重婚行为的界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重婚罪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从这里,我们可以概括出重婚行为的两个特征:1.其中一方或双方均已有配偶,即已有一个或两个婚姻关系存在;2.双方又结婚。我国是实行婚姻登记主义的国家,在登记主义的原则之下,婚姻关系成立的一个必备条件就是依法登记,只有经登记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八条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据此,法律只承认和保护经登记的婚姻关系。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刑法上的结婚,都应当是登记婚。因此,配偶也很自然应是经登记而成立的夫妻关系的双方。

    法律对这一类行为作出规定,是为了防止重复结婚,即为了保护在先的合法婚姻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然而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可以对在先合法婚姻造成损害的,除了重复登记结婚之外,还有诸如事实婚、包二奶等行为。这些关系虽不受法律保护甚至被法律所禁止,但仍然以其实际存在对在先得合法婚姻家庭关系造成破坏。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仅将重婚中的又结婚 限于登记结婚,显然不足以保护在先合法婚姻关系。因此,司法实践和法学界将事实婚姻也纳入重婚范围而将其称为事实重婚.

    需要注意的是,重婚行为与重婚罪是两个相差甚远的概念。首先,重婚行为是一个普遍的法律意义上概念,而重婚罪是刑法中的罪名。根据罪刑法定原则,重婚行为只有经过法院根据刑法规定宣告为犯罪才构成重婚罪。其次,二者的主体不同。重婚行为的主体是重复结婚的双方,而重婚罪的主体是有配偶而重婚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者,即有可能只是重婚行为主体的其中一方。婚姻是男女双方的行为,只有一方的行为不能构成重婚;而在刑法中,构成重婚行为的善意的一方(即不知道对方有配偶的一方)是不应该被定罪处罚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持刀抢劫4万判几年
      该行为涉嫌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法定加重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商标法规定的侵权情形有哪几种
      商标法规定的侵权情形有哪几种一、商标法规定的侵权情形有哪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衡水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
      衡水市司法鉴定运用的特别的广泛,各大城市都有自己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广泛的运用于诉讼案件之中,在诉讼工程中对于专业性的知识的鉴定,国家法......


·一、西安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西安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


·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呢?
      不安抗辩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呢?在当今社会,双方签订合同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但天有不测风云,我们可能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许许多多的意外,就此......


·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的当下,如何做好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成为一
      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的当下,如何做好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成为一项与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工作,只有可信赖的鉴定结果才能当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何选择非法集资案辩护律师?
      如何选择非法集资案辩护律师?首先是处理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再看律师能否厘清该案件,看是否有辩护空间。最后,看其是否是资历深,办理过非法集资,......


·员工工资不够老板扣合法吗?
      员工工资不够老板扣合法吗?不合法的,老板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属于克扣工资,如果按照规章制度,最多扣工资的20%。只有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用......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法定中止审理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法定中止审理的情形具体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


·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