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济宁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五险一金涉及到了生活中很多的利益问题,缴纳五险一金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城市户口跟农村户口缴纳的保险金是不一样的,不同地方的保险金也是会有所不同的。那么济宁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济宁市五险一金的查询方式
  1、网上查询
  您可以通过登录自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五险一金查询。您可以再搜索引擎输入上面的网站名称点击搜索,来找到以上网站的入口。在网上办事板块,您可以找到您想查询的五险一金查询入口。”
  2、电话查询
  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加自己所在市电话区号),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3、柜台咨询
  您也可以通过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上门查询。
  4、社保查询也可以在所在地的不同地区的下属区级劳动和保障部门进行查询,您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社保局的电话再进行查询。及时补充保障。
  5、根据自己的需求结合已有社保,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附: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将是对未来生活的双重保障。
   二、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之公积金
  1、缴存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六部分构成。
  2、各缴存单位的职工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缴存比例未达到各8%的应调至8%,在8-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
  4、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在12%-14%幅度内确定,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5、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6、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济宁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大概有网上、电话和柜台查询三种情况,一般来说最简单方便的就是网上查询,网上查询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五险一金中的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各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则是单位职工各百分之八,其还有上涨的趋势,买房难成为了现在职工最困惑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婚内财产公证未离婚是否合法?
      一、婚内财产公证未离婚是否合法??未离婚的情况下,做婚内财产公证是合法的,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如果分配合理,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区别都有哪些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区别都有哪些一、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区别都有哪些1、期限不同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久授权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多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时间一般是4-8个月,如果审核顺利,不需要答复审查,一般就是5个月左右授权。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验血怎么收费?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都在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发生人员伤亡,法院为了确定赔偿标准,会要求受害人进行司法鉴......


·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区别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既买土地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代表你对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它是具有法......


·工伤结案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伤结案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转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的问题发生争议,比如用人......


·一、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钱怎么办?
      一、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钱怎么办?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钱一般情况下不予退还,除非说是因为财力导致男方家庭生活非常的困难,那么根据法院的判决可以酌情的......


·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要想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么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要么是符合当事人之前约定的情形,当然在一些情形企业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那究竟企业不能......


·工程转包最多转几次
      一次也不能转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


·简单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简单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在交易频繁,商场如战场的社会上......


·委托保管合同什么时候合同成立
      委托保管合同什么时候合同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成立时为生效时间。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