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数额一经确定之后,日后也是有可能进行增加或减少的,但不管是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抚养费,此时都需要有一定的合法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数额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增加抚养费?
  1、协商。在增加抚养费的途径中一般协商是首选方式,这种方法省时快捷。2、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原来约定支付的孩子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子女实际所需,不能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这时可以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孩子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相关法条链接: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一般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的,基本都是因为子女的实际生活、学习需要,或者当地的消费水平有所提高。而要求减少抚养费数额的话,那么都是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能经济收入有所降低等等。具体哪些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上文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吗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


·高空坠物险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险赔偿程序是怎样的?高空坠物险赔偿程序:起诉→定损→赔偿。高空坠物砸车的车损险有30%的免赔率,具体赔偿的标准就得看高空坠落物把车辆砸坏......


·合肥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应该怎么领取
      医疗补助金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


·董事会人数可以是双数吗
      董事会人数可以是双数吗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管理的最高执行机构,而其组成人数则是根据公司规模设定的。您都知道人数如果是单数,投标表决结果一目了然......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法院子女抚养意见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司法诉讼中,一直是瓶颈性的问题,为了减轻司法机关的审理压力,立法机关在了解我国实......


·假期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
      在现代化的今天,无论是大城市还是小城市,都存在劳动者假期还需要加班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对于假期加班费究竟应该如何计算呢?如果用人单位不向劳......


·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怎么办?
      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怎么办?一、建筑工程合同工程量不公平怎么办?工程量清单通常是结算的根据,如果没有,可以进行评估。需要区分在中标备案......


·火车票退票的时间是什么?
      火车票退票的时间是什么?火车票退票时间是火车发车前,最晚不晚于开车前30分钟。关于火车票退票的一些需要知道的几点:1、关于退票手续费根据中国铁路......


·一、宅基地买卖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宅基地买卖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


·运输公司如何注册流程
      注册公司流程:1、设立登记:免费,把准备好的公司名字、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股东及股权比例、监事人,输入到是市场监督局网站上......


·监视居住到期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到期怎么处理?监视居住也是刑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所或指定的位置,而且还有人对其进行监视,那么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