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要是觉得工作不太合适自己或者有了更好的选择,那么此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当然,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辞职条件才行,此外辞职也有具体的流程要求,那到底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辞职的流程是怎样的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二、员工辞职时是否有补偿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员工辞职的流程内容,在实际辞职的时候,若尚在试用期的话,则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但是转正之后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当然,在辞职的时候是否有补偿,则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
      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法律规定是什么?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法律规定是什么?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而不违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


·诈骗数额多少判处无期徒刑
      诈骗罪诈骗多少钱可以判无期徒刑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就是诈骗数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作为我国司法审判当中的一种重要的刑......


·一、左髌骨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
      一、左髌骨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工伤职工髌骨骨折可以评定为九级或十级伤残。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导致髌骨骨折的,行内固定术的,可以评定为九级......


·关于违约金的红头文叫什么?
      关于违约金的红头文叫什么?关于违约金的红头文叫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的批复,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


·最高法院对发包人是怎样否认劳动关系的?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和正确的一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法院才承认合约的有效性。一些农民工劳动一段时间后发现不止招工者不承认......


·合同纠纷诉讼举证责任谁承担
      合同纠纷诉讼举证责任谁承担当事人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双方要各自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在待证的事实真伪不明时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


·嫌疑人先逮捕还是先批捕
      一、嫌疑人先逮捕还是先批捕是先批捕然后在逮捕。决定逮捕和批准逮捕的区别是什么(1)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


·延期交房退房,开发商赔偿贷款利息吗
      延期交房退房,开发商赔偿贷款利息吗开发商延期交房,很多买房的人都会选择退房,退房就会涉及贷款问题,因为现在大多数开发商都是销售的期房,买房......


·立房产遗嘱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立房产遗嘱需要什么证明材料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


·车祸肇事司机不赔钱怎么办?
      在处理车祸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不管是对人身损害的赔偿还是对财产损失的赔偿,在实际计算赔偿数额之前,还是应该先确定当事人各自需要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