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认定民事诉讼撤诉规定?
撤诉,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作为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主人,可以以主张的方式行使权利,也可以以不主张的方式放弃权利。所以撤诉和起诉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原告处分权的体现,其行使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起诉和撤诉是否发生原告希望的法律后果都要取决于人民法院的决定。
二、法律关于撤诉的认定
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原告的诉讼违法,不但不能撤诉,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原告的撤诉法院没有支持,诉讼程序就必须继续进行。原告仍然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如果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撤诉后,在一定条件下原告还可以起诉,再次要求通过司法程序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在诉讼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人民法院无法查清案情,原告也无法胜诉,而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原告在短期内不可能提供,人民法院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取。为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原告在撤诉后,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获取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新的证据,就可以就同一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
总的来说,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想撤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但是法院支是否支持撤诉行为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如果此民事纠纷违反法律、危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自然人,那么原告撤诉的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并且法院会继续审理该案件,依法判决该民事诉讼。法律如何认定民事诉讼撤诉规定?基本情况已为您介绍完毕,如果不懂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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