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技巧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技巧
  
  作为广大的公民们,生活中是难以避免一些琐事发生的,当这些琐事愈发的严重的时候就会变成了民事案件了,在民事诉讼后有时候结果也不一定让各位满意,那么就一定要清楚民事诉讼二审庭审技巧后才更有利于各位维护自身的权益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技巧
  
  一、当事人上诉的条件
  
  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不服一审裁定的,必须在裁定书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
  
  4、必须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费。上诉状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一般各地人民法院均委托原审法院代收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的通知后7日内向本院交纳诉讼费,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上诉状的内容
  
  1、公民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和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2、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具体请求和理由。
  
  三、证据的提交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四、被上诉人的答辩
  
  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抓住关键进行答复和辩驳。
  
  五、上诉的撤回
  
  在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的上诉至二审法院判决、裁定宣告之前,上诉人认为自己的上诉理由不充分,或接受了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但是否被允许,应当由二审法院作出裁定。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上诉人应交纳上诉费的50%.
  
  六、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
  
  1、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
  
  2、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3、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七、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
  
  原审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后,原上诉当事人对重审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再行上诉。再行上诉的,免交上诉费,其他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当预交上诉费,并按规定办理上诉手续。
  
  八、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规定
  
  审理对判决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综上所诉,因为有了第一次诉讼审判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了,要想二审诉讼顺利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掌握关于民事诉讼二审庭审技巧的几个方面,分别是当事人上诉的条件和上诉状的内容还有提交的证据是否齐全,当然上诉人的答辩也是很重要的,这样才会有利二审的审判。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带两个孩子能得到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带两个孩子能得到多少抚养费?1、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文第三章讲了什么
      我国的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对经济市场上的公司进行相应的保护机制,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公司法对这类公司的相关法律进行说明。第三章就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对于哪些行为侵犯专利权
      哪些行为侵犯专利权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


·企业倒闭未申报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未申报的后果是什么一、未申报后果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


·浙江省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盗窃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道德品质上的问题,构成盗窃罪的话就已经违反了刑法。其实我们相信生活当中所有人都知道盗窃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可是仍然有很......


·宠物死亡司法鉴定费用如何计算?
      对喜爱宠物的人来说,宠物实际上就是家里的一份子,如果宠物意外死亡,主人对宠物的死亡有质疑,可以申请宠物死亡司法鉴定。宠物可以享受和人一样的权......


·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怎样办理
      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怎样办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者商业险,其赔付方式为:第一,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归谁管,相应职责是什么?相关部门之所以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因为只要建筑工程稍有一点缺陷就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藏的......


·龙琅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龙琅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政府为了建设某些工程项目往往选择向百姓征地,相应地,政府就要给予百姓一定的征地补偿,从而保护百姓的利益。国家对征......


·取保候审银行卡能用吗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使用银行卡的,这与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使用银行卡是民事行为,取保候审没有剥夺这个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